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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知!鄂尔多斯市调整计划生育养老保险补贴与特别扶助政策
通知规定,对截止2016年1月1日年龄达45周岁及以上的农村牧区独生子女家庭、双女家庭和城镇无业计划生育家庭,按照原计划生育养老保险补贴政策执行;对年龄45周岁以下的不再纳入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险补贴范围,本规定从2020年1月1日开始执行,2020年以前纳入政策范围的继续享受该政策。
2019年,按照自治区标准,鄂尔多斯市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金为每人每月540元,保持不变。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金由每人每月645元调整为655元。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
编辑:刘璟璐
校审:郝晓琴、李欢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