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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展不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治理的通告


近年来,在市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关怀和各有关部门、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经过教育系统广大校园长、教师的艰苦努力,我市基础教育得到长足发展,教育综合竞争力大幅提升,教育发展已进入到更加注重内涵发展和素质教育的新阶段。但同时也必须看到,一些中小学不规范办学行为屡屡发生,拼时间、拼作业、拼消耗,“剧场效应”呈愈演愈烈之势,学生不堪重负,家长焦虑无奈,老师身心疲惫。长此下去,不仅损害学生身心健康,而且严重影响我市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为推动学校更好地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促进学生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按照市委、市纪委监委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部署要求以及市政府基础教育推进会议、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立德树人”现场会精神,市教育体育局于11月12日制定下发了《关于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集中整治群众关注的教育领域焦点难点问题。目前整治工作已进入明察暗访、整治处理阶段,望广大师生、家长、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监督,共同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
按照国家、自治区和我市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相关规定,此次专项整治重点聚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规范办学行为,主要包括:
一、学生早到校、晚离校的问题。小学、初中上午到校时间分别不得早于8:00、7:50,下午离校时间分别不得晚于17:30、18:00。二、学生作业过多,作业时间和作业量均超过规定要求的问题。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三四年级家庭作业控制在每天半小时以内,五、六年级家庭作业控制在每天1小时之内;初中一、二年级家庭作业控制在1.5小时以内,初三年级家庭作业不超过2小时;确保小学和初中学生睡眠时间分别为10小时、9小时。三、以课后服务为借口,变相集体授课或补课的行为。四、挤占挪用体育、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信息技术、劳动技术)等课程课时的行为。五、不执行“阳光分班”政策,利用“选课走班”、“培优”等方式变相设重点班的违规行为。六、学校占用节假日、双休日、寒暑假和课余时间组织学生补课或上新课的行为。七、中小学及教师承担的与教书育人无关的不合理工作负担问题。八、校园欺凌、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 情况。九、学校乱收费行为。十、截留克扣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膳食补助、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问题。
为切实做好专项整治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现将市教育体育局整治举报电话公布如下:8598827(市教体局督导室)、8598835(市教体局政策法规科)、8598822(市教体局基础教育科)、8598899(市教体局安全管理科)。鄂尔多斯市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问卷调查表二维码如下(12月31日前提交有效):


敬请广大家长、师生及社会各界人士关注。


                       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                                   2019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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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
编辑:吴卓群
校审:任君 尚铁兵 张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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