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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就防控工作相关问题进行解答


2月8日,针对疫情防控工作相关问题,记者采访了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负责人。  


记者:针对我市返程人员,部分重要交通路口,检查卡口疫情防控工作具体是怎么做的?


答:根据《鄂尔多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疫情监测管控工作的通知》文件内容,详细规定四种情况:一是对于湖北籍进入我市的人员,一律严格登记详细信息(包括姓名、户籍地、身份证号、电话号码、目的地等),由卫生防疫人员检测体温,并通知流向地指挥部接人,按照相关要求采取隔离等措施。二是对湖北籍以外省市进入我市的人员,在详细登记有关信息、医疗卫生人员检测体温正常后放行,体温异常的,由相关旗区安排隔离等措施。三是对自治区其他盟市进入我市的人员,由公安部门利用执法记录仪快速采集图像信息,卫生防疫人员检测体温,体温正常的放行;体温异常的,由相关旗区安排隔离等措施。四是对市内人员可以在快速查验身份并检测体温正常后放行;体温异常的,由相关旗区安排隔离等措施。

同时,根据《鄂尔多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节后企业复工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的文件内容,对节后企业复工人员返工详细规定了三类情形:一是对我市以外(除湖北省等重点疫区)返回的人员,进行居家隔离观察,由企业配合属地社区管控;二是对有湖北籍等重点疫区往来史的人员,及时报告属地卫生健康部门,进行医学隔离观察;三是对确诊、疑似病例及隔离观察人员有接触史的,及时报告属地卫生健康部门,进行居家隔离观察。


此外,内蒙古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隔离观察规范》对于隔离观察的方式也作出了明确规定:一是外地(常住地所在盟市以外地区)返回人员、外来人员采取居家隔离观察方式进行管理;二是湖北特别是武汉往来人员(包括返回人员)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方式进行管理;三是其他疫情较重地区往来人员(包括返回人员)采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方式进行管理。


记者:疫情防控期间,我市能源企业开复工情况及我市保障能源供应和组织电煤抢运方面有何举措?近期,包头各大电厂燃煤告急,保障周边各大电厂然煤供应的同时,如何做好达旗司机在运输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


答:疫情防控期间,能源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我市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和保障能源供应的一系列安排部署,一手抓能源行业疫情防控,一手抓能源保障供应,在做好能源行业疫情防控的同时,切实加大能源供应保障力度,着力解决关系国计民生的保障问题。


全市煤矿复工复产情况:自疫情发生以来,按照中央、自治区和我市关于保障能源工业促进企业复工复产的安排部署,市能源管理部门制定了详细的煤矿企业复工复产方案报请市人民政府,由市人民政府报请自治区予以批复。截止2月7日,全市复工复产煤矿57座,总产能3.15亿吨,其中2月7日复工复产煤矿7座,产能0.16亿吨。


电力供应情况:全市50家火力发电企业机组运行正常,供电、供热总体稳定。全市平均负荷约461.3万千瓦时,日供电量为11069万千瓦时,累计供电量 52.7亿千瓦时,其中鄂尔多斯电业局供电区域累计供电量42.8亿千瓦时;薛家湾供电局供电区域累计供电量9.9亿千瓦时。


采取的具体举措:一是明确专人负责。保障煤炭供应由市能源局负责,对全市煤炭产销、库存、供应、企业复工等情况进行日调度。二是组织煤矿复工复产,制定了复工复产方案,各企业和煤矿严格按照国家煤监局、自治区能源局和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各项要求和规定,严格做好复工复产前后和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三是认真梳理煤矿、煤场库存情况。全市目前库存煤炭约505万吨。四是协调解决运输通道,对煤炭、电力供应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汇总上报,积极协调卫生防疫、交通路政、应急管理等部门予以协调解决。目前,对承担煤炭供应的壕托线、喇嘛湾、德胜泰3条通道全线开通。累计为保供车辆办理通行证2414份,其中呼市1767份,包头647份。


目前,全市能源供应平稳,能源保障能力持续提升,作为全国能源战略基地作用凸显。2月7日,全市共销售煤炭98万吨,其中铁路销售87万吨(坑口直达55万吨,集运站发运32万吨),公路销售11万吨。区外销售63万吨,区内销售35万吨。为呼市地区供应煤炭4万吨,其中铁路运输2.7万吨,公路运输1.3万吨。为包头地区供应煤炭7万吨,其中铁路运输3.3万吨,公路运输3.7万吨。


全市煤炭价格总体平稳,煤炭综合均价285元/吨(上涨2元),涨幅0.7%。其中原煤均价271元/吨(上涨1元),块煤均价340元/吨(持平),混煤均价257元/吨(上涨3元)。


近期,我市周边一些地区相继出现煤炭供应紧张问题,其中包头市人民政府发函商请我市予以协调解决供暖企业燃煤问题。为了解决包头市供暖企业燃煤问题,按照我市疫情防护的有关要求,我市经与包头市沟通协调,决定由部分煤矿点对点定向为包头市供煤,且运煤车辆必须登记在册持证通行。针对大家关心的达拉特旗籍运煤司机会不会造成病毒传播的问题,我们了解到:目前,共向包头地区运煤车辆发放“通行证”647张,其中东华热电280张,有201名司机居住在达拉特旗,占总人数72%;包头铝业367张,有102人居住在达拉特旗,占总人数28%,经与两个用煤企业了解,以上运煤司机都有详细的登记信息,并且都不在达拉特旗重点疫区或社区居住。目前这647辆车,每天能正常运输的大概占70%。


下一步,我们将遵循“既要防止病毒蔓延,又要保障正常生产”的原则,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由能源部门牵头,再进一步统计达旗户籍的煤炭运输车辆和司机基本情况,做好登记备案,建立人员、车辆台账,认真从中梳理并排除一些与达旗患者有接处史、未过14天隔离期或存在其他风险隐患的人员;二是由能源部门会同煤矿对每日运输司机进行体温检测,体温正常的可以出车装运,体温异常的立即采取隔离措施;三是由能源部门协调卫生健康部门在卡点对运输司机再次进行体温检测,体温正常的可以正常运输,体温异常的立即采取隔离措施;运输到目的地后由两家企业对运输司机再进行一次体温检测,体温异常的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四是从严管理《通行证》发放工作。具体由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制发,包头市工信局提出申请,市能源局发放,旗区能源管理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会同企业加强煤炭运输司机的统一管理,加强培训教育,严禁违规出车或出车后不按指定线路行驶,严禁货车司机运输途中到人员密集场所;五是学习借鉴危化车辆运输备案登记的做法,运输前提前注明行驶线路、目的地、时间范围、驾驶人员等信息;六是由市疫情防控卡口指导组牵头,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名义统一下发查控标准,对于运输煤炭、工业产品、生活必须品等货物车辆,以及救护车辆、防疫车辆以及运输医疗人员、医疗器械的车辆,全部开辟绿色通道,优先保障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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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鄂尔多斯发布

编辑:吴卓群
校审:尚铁兵 郝晓琴 屈乐
终审:任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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