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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恢复部分车驾管窗口业务办理的通知!


广大车主、驾驶人: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关于有序恢复办理线下车驾管业务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实际,为满足广大群众和企事业单位办理车驾管业务的需求,切实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维护经济社会正常秩序,我市将于2020年3月2日起,恢复部分车驾管业务窗口办理,现就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先期恢复市车管所及各旗区车管所的新车注册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补换行驶证(仅限在交管12123上无法补证的)、补换登记证书、驾驶证转入换证及变更业务办理。

  (1)支队车管所只办理进口车辆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化品运输车校车业务

 (2)前来办理业务的群众应遵循“一事一人”的办事原则无关人员请勿陪同


二、公安交管社会服务站,按照疫情防控主管部门批准的复工复业时间有序开办本站业务


三、对警邮合作代办网点,按照疫情防控主管部门批准的复工复业时间有序开办其代办的机动车抵押登记补换领号牌补换检验合格标志6年免检标志核发、补换驾驶证等公安交管业务。




咨询电话:



四、对于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和“交管12123”APP线上已经开通办的机动车新车选号在用车选号新能源车换牌选号补换领号牌行驶证(已在公安网采集机动车照片的)机动车检验预约业务检验合格标志变更联系方式免检车申领检验合格标志申请新车临时号牌申请转出车临时号牌驾驶证期满换证超龄换证损毁换证遗失补证延期换证延期提交身体证明延期审验、变更驾驶证联系方式审验教育(持A、B类驾驶证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9分以下的)等业务,仍使用线上申请、邮寄的模式,我们将在业务办结后将相关牌证邮寄至您手中,以上业务类型不开通自取模式。


注:疫情期间互联网开通的业务窗口一律不予办理


咨询电话:


戳这里,阅读原文

交管12123,办理指南


五、对于保障救护、防疫和运送药品器械、防护用品等疫情防控物资以及运送蔬菜粮食等居民必需品的疫情防控应急车辆,本着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继续提供应急窗口、绿色通道办理。


 六、检测站经当地(辖区)疫情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复工证明可办理机动车检验业务。


咨询电话:



温馨提示:


1、前来办理业务的群众应遵循“一事一人”的办事原则,无关人员请勿陪同。办理时,请车主及驾驶人佩戴好口罩,自觉服从导办人员管理,做好体温测量、实名登记。对没有佩戴口罩或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的人员将不予办理。


2、车辆代办业务需机动车所有人出具委托书。


3、车辆进入查验区后,请车主自觉打开车窗通风,并将车辆相关资料放到副驾驶座位上,办理预录入登记业务,请保持安全距离。


4、疫情期间,互联网开通的业务,窗口一律不予办理。



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

  2020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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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鄂尔多斯市交管支队车管所
编辑:温馨
校审:尚铁兵 郝晓琴 屈乐
终审:任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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