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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权发布 | 鄂尔多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近期,北京市发生多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病例均有丰台区新发地农产品批发市场或京深海鲜市场活动史,提醒我们要时刻保持警惕。为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在我市传播扩散风险,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常态化防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5月30日起,我市到过北京市西城区、丰台区、房山区特别是进出北京新发地市场和京深海鲜市场且与市场相关人员有过接触的,请主动向所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和单位报告,如实告知本人健康情况、详细行程、接触情况、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相关单位接到报告后,要及时向所属旗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二、旗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按照“应检尽检”要求,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对上述人员进行核酸采样和检测。检测结果未反馈前,被检测人员务必做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三、鄂尔多斯市居民如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北京市。如必须前往,请按要求报备并做好个人防护。


四、6月13日零时起,所有从北京市西城区、丰台区、房山区等疫情风险等级为中、高风险地区进入我市的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的管控措施。6月13日零时前,从上述中、高风险地区进入我市人员未满14天的,一律执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至期满14天。


五、鄂尔多斯市居民要进一步提高警惕性,增强个人防护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扎堆、不聚会,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倡导健康生活方式。用餐时,要选择安全放心原料,生熟食材分开存放;食物烧熟煮透,不吃生冷食物,避免发生食源性疾病和食品安全事件。


六、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做好个人防护到就近医院发热门诊进行筛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七、广大市民群众要积极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积极主动对隐瞒、谎报、缓报实情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鄂尔多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6月14日



来源:鄂尔多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编辑:赵聆佑
校审:尚铁兵 郝晓琴 李欢倪
终审:任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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