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增本土确诊9例、无症状5例,在这些地方
据河南省卫健委消息,3月27日0—24时,全省新增确诊病例10例(本土新增确诊9例,其中周口市8例、漯河市1例;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病例1例),新增无症状感染者11例(本土5例,其中漯河市3例、周口市1例、南阳市1例;境外输入6例),无新增疑似病例。2例境外输入确诊病例治愈出院,1例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解除医学观察。
2020年1月21日至2022年3月27日24时,全省累计报告确诊病例2785例(本土2579例、境外输入206例),现有住院病例82例(本土64例,境外输入18例),尚在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130例(本土53例,境外输入77例)。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69063人,正在观察的密切接触者4222人。
31省市区新增本土病例“1219+4996”
据国家卫健委消息,3月27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1275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56例(广西14例,四川12例,上海10例,广东6例,吉林4例,浙江3例,福建3例,北京2例,黑龙江1例,河南1例),含15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四川10例,浙江3例,河南1例,广东1例);本土病例1219例(吉林1086例,其中长春市706例、吉林市367例、四平市11例、辽源市1例、松原市1例;上海50例,其中闵行区20例、徐汇区6例、宝山区5例、静安区4例、普陀区4例、浦东新区4例、嘉定区3例、黄浦区2例、虹口区1例、松江区1例;辽宁12例,其中沈阳市5例、葫芦岛市4例、鞍山市2例、营口市1例;黑龙江10例,其中哈尔滨市9例、七台河市1例;福建9例,其中泉州市8例、南平市1例;河南9例,其中周口市8例、漯河市1例;天津8例,其中西青区4例、静海区2例、河西区1例、河北区1例;山东8例,其中泰安市4例、滨州市3例、淄博市1例;河北7例,其中廊坊市3例、唐山市2例、秦皇岛市2例;广东4例,其中肇庆市2例、深圳市1例、东莞市1例;陕西4例,均在安康市;江苏3例,其中泰州市2例、徐州市1例;安徽3例,其中芜湖市1例、淮南市1例、六安市1例;浙江2例,其中嘉兴市1例、台州市1例;江西1例,在南昌市;广西1例,在桂林市;云南1例,在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甘肃1例,在兰州市),含217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吉林201例,福建4例,陕西4例,山东3例,天津2例,浙江2例,辽宁1例)。无新增死亡病例。新增疑似病例6例,均为境外输入病例(均在上海)。
当日新增治愈出院病例1097例,解除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26867人,重症病例较前一日增加5例。
境外输入现有确诊病例914例(无重症病例),现有疑似病例19例。累计确诊病例17309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16395例,无死亡病例。
截至3月27日24时,据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现有确诊病例27745例(其中重症病例58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112132例,累计死亡病例4638例,累计报告确诊病例144515例,现有疑似病例19例。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2236344人,尚在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379771人。
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无症状感染者5134例,其中境外输入138例,本土4996例(上海3450例,其中浦东新区1420例、闵行区596例、徐汇区274例、嘉定区249例、崇明区237例、松江区189例、宝山区89例、普陀区67例、静安区65例、黄浦区55例、长宁区46例、奉贤区45例、青浦区43例、杨浦区35例、虹口区26例、金山区14例;吉林907例,其中吉林市571例、长春市330例、四平市5例、松原市1例;福建179例,其中泉州市176例、漳州市3例;河北144例,其中唐山市108例、廊坊市35例、石家庄市1例;辽宁114例,其中沈阳市65例、营口市38例、大连市8例、锦州市2例、辽阳市1例;山东58例,其中滨州市38例、潍坊市16例、青岛市1例、泰安市1例、威海市1例、聊城市1例;安徽35例,其中淮南市14例、芜湖市12例、铜陵市6例、淮北市1例、滁州市1例、阜阳市1例;广东18例,其中深圳市6例、肇庆市5例、东莞市3例、佛山市1例、茂名市1例、汕尾市1例、清远市1例;江苏16例,其中苏州市7例、南通市5例、南京市1例、徐州市1例、扬州市1例、宿迁市1例;黑龙江15例,其中哈尔滨市7例、佳木斯市7例、鹤岗市1例;广西12例,其中防城港市9例、桂林市2例、崇左市1例;云南11例,其中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5例、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4例、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2例;甘肃11例,其中兰州市10例、甘南藏族自治州1例;天津8例,其中河北区3例、河东区2例、西青区2例、河西区1例;江西7例,其中南昌市6例、上饶市1例;河南5例,其中漯河市3例、南阳市1例、周口市1例;浙江3例,其中杭州市1例、嘉兴市1例、舟山市1例;湖北2例,其中鄂州市1例、黄冈市1例;内蒙古1例,在通辽市);当日转为确诊病例232例(境外输入15例);当日解除医学观察761例(境外输入103例);尚在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38649例(境外输入1358例)。
累计收到港澳台地区通报确诊病例306932例。其中,香港特别行政区284081例(出院42632例,死亡7252例),澳门特别行政区82例(出院80例),台湾地区22769例(出院13742例,死亡853例)。
3月26日凌晨至3月27日上午,焦作市修武县在对隔离管控人员进行核酸检测时发现3例新冠肺炎初筛阳性人员,经复核被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病例38:女,32岁,修武县王屯乡习村人,修武县运河路某门店个体工商户,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系病例34妻子。
3月12日,8时到修武县运河路曲氏祛斑祛痘美容店,14时30分到修武县七贤大道新世界二楼购物,15时44分到修武县五里源乡东水寨村亲戚家,17时30分到修武县城关镇小梁庄村梁迎新书法美术培训班接学生,后到修武县运河路曲氏祛斑祛痘美容店,20时一同离开回家。
3月13日,8时到修武县运河路曲氏祛斑祛痘美容店,12时36分到修武县运河路小碗菜饭店就餐,17时25分到修武县运河路西段购物,17时30分到修武县润坤小区申通快递点邮寄快递,后回家未外出。
3月14日,8时到修武县运河路曲氏祛斑祛痘美容店,22时30分回家未外出。
3月15日,8时到修武县运河路曲氏祛斑祛痘美容店,11时40分在修武县运河路小碗菜饭店就餐,16时2分在修武县润坤小区大门西侧果语水果店购物,18时47分在修武县六一路杰米奴鞋店购物,19时3分到修武县新兴街嘟嘟女装购物,19时30分返回家中未外出。
3月16日,8时到修武县运河路曲氏祛斑祛痘美容店,11时30分回家,13时到修武县运河路曲氏祛斑祛痘美容店,17时6分到修武县润坤小区西侧申通快递点邮寄快递,17时9分到修武县小梁庄村口购物,17时26分到修武县幸福路与青龙大道交叉口西幸福石化加油站加油,后回家未外出。
3月17日,8时到修武县运河路曲氏祛斑祛痘美容店,10时30分回家,13时到修武县运河路曲氏祛斑祛痘美容店,17时先后在修武县新兴街十字口、棒棒女装店及修武县八一南街购物,18时返回家中未外出。
3月18日,在家接到通知后开始居家隔离,16时被转至集中隔离点。
3月26日,核酸检测阳性。目前已转运至定点医院。
病例39:女,8岁,修武县王屯乡习村人,修武县王屯乡习村小学学生,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系病例34、38女儿。
3月12日,13时30分-17时30分在修武县城关镇小梁庄村梁迎新书法美术培训班上课,17时30分后与其母亲(病例38)到修武县运河路曲氏祛斑祛痘美容店,20时一同离开回家。
3月13日,和母亲(病例38)在店内未外出。
3月14日,8时-11时30分在修武县王屯乡习村小学上学,13时30分-17时30分在修武县王屯乡习村小学上学,后回家未外出。
3月15日-17日,与3月14日轨迹相同。
3月18日,在家接到通知后开始居家隔离,16时被转至集中隔离点。
3月26日,核酸检测阳性。目前已转运至定点医院。
病例40:女,78岁,修武县王屯乡习村人,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系病例34母亲、病例38婆婆、病例39奶奶。
3月13日-17日,因有疾病行走不便,在家未外出。
3月18日,在家接到通知后开始居家隔离,16时被转至集中隔离点。
3月26日,核酸检测阳性。目前已转运至定点医院。
在此特别提醒广大群众,在上述时间段内,与上述病例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请立即向当地村(社区)或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并配合做好个人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相关措施。
根据省、市专家研判,报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对我区部分管控区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实施时间
2022年3月27日0时起
二、调整范围
1.将原民权街南段以西-浉河南路以南-鸡公山大街以东的管控区调整为防范区。
2.将十三里桥乡全域管控区调整为十三里桥镇区224省道以东-十三里河南边桥头以南-十三里桥乡卫生院以北(不含乡卫生院)-十三里桥村菜队组以西的区域为管控区,十三里桥乡其他区域调整为防范区。
三、管控要求
1.中都沁园小区、十三里桥中学、百家顺超市(商检路店)所在楼宇保持封控区管理。封控区内全体人员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管理,落实严格居家隔离,正确佩戴口罩,减少家庭成员之间的接触,做好清洁消毒等措施,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
2.鸡公山大街以南-信应路以西-马鞍山以北-正商大道以东区域;金牛山办事处富春山居小区(商检路以北-金牛山住宅小区以西-清心庄园以南-清心庄园上山小路以东)和十三里桥乡管控区保持管控区管理。管控区内全体人员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管理措施,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管控区人员每户2天可安排1人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到社区指定地点购买生活物资。区域内的学校暂停线下教学,实行网上教学。机关单位除必要人员外,居家办公。严格落实密闭公共场所暂停营业。餐饮场所禁止堂食。对因就医等确需外出的人员,由社区防控机构出具证明并做好审核登记。所有出入人员落实查证、验码、测温、登记。
3.浉河区中心城区除封控区和管控区外实行防范区管理,防范区内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管理措施,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防范区要求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的,需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严格落实密闭公共场所暂停营业。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基本生活物资供应场所合理控制购物人员数量。餐饮场所禁止堂食。特种车辆、民生保障工作人员保障其通行顺畅。
4.封控区、管控区管控和服务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做好辖区内群众的生活保障、情感抚慰和心理疏导工作,注重解决残疾人、独居老人、外出就医等人群的特殊需求。
5.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内居民要自觉落实上述管控措施,积极配合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工作,不得擅自外出,避免疫情传播风险。
以上措施,将依据核酸检测情况以及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动态调整。封控、管控管理期间,希望大家对出行和日常生活带来的不便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信阳市浉河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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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审:屈芳
审核:梁栋
责编:惠晓晗 谢丛蔓 张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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