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河南多地中小学寒假时间确定
近日,河南多地发布通知,明确中小学寒假时间,以及期末考试相关安排。
郑州中小学12月31日开始陆续放寒假
12月28日,洛阳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工作的通知。
全市普通高中寒假放假时间为:自2023年1月15日(腊月二十四)始,至2023年2月5日(正月十五)止,2月6日(正月十六)正式开学。高一年级原则上春节前不再返校。
普通高中高一、高二年级期末考试工作和高三“二测”工作,在确保完成学期教学进度的前提下,由市教师发展中心统筹安排,于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后组织实施。
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放假时间为:自2023年1月7日(腊月十六)始,至2023年2月5日(正月十五)止,2月6日(正月十六)正式开学。原则上春节前不再返校,具体由各县区教体局研判确定。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放假时间参照执行。
全市小学各年级不再统一组织期末考试;初中各年级由县区教体局和学校结合实际,于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后组织实施。
驻马店关于2022~2023学年度
一、寒假起止时间
1.全市中小学放假时间:根据当前线上教学情况,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放假时间定于2023年1月9日至2月6日(农历腊月十八至次年正月十六);普通高中学校定于2023年1月14日至2月6日(农历腊月二十三至次年正月十六)。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统一于2023年2月7日(农历正月十七)正式开学。
2.各县区中小学放寒假及春期开学时间也可以结合本县区实际自定,但需将时间调整情况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二、寒假前后注意事项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的通知》和“双减”政策要求,结合我市疫情防控的具体情况,本学期全市小学阶段不进行期末考试。初中阶段、高一、高二期末考试调整到下学期开学恢复线下教学后进行,高三年级期末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周口市教育体育局
一、寒假时间安排
全市幼儿园放假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至2023年2月5日(农历腊月初九至次年正月十五),小学和初中阶段放假时间为2023年1月9日至2月5日(农历腊月十八至次年正月十五),普通高中放假时间为2023年1月14日至2月5日(农历腊月二十三至次年正月十五)。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统一于2023年2月6日(农历正月十六)正式开学。
各县(市、区)教体局和各学校要严格保证寒假放假时间,如遇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再做调整。
二、做好本学期结束和下学期开学准备工作
各县(市、区)教体局和各学校要根据2022-2023学年教育教学工作总体目标任务,认真做好本学期期末复习、考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教职工考核、学期工作总结等收尾工作,重点工作重点梳理,余留工作明确到人,落实责任,全力推进,确保全面完成。因疫情原因无法进行期末测试和统考的学校,可以采取线上的方式或者下学期开学后进行。
一、寒假起止时间
(一)小学放寒假时间:2022年12月31日(农历腊月初九)至2023年2月6日(农历正月十六)。
(二)初中放寒假时间:2023年1月9日(农历腊月十八)至2023年2月6日(农历正月十六)。
(三)普通高中放寒假时间:2023年1月17日(农历腊月二十六)至2月6日(农历正月十六)。
中小学放寒假时间原则上保持不变,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需报当地主管教育部门同意方可调整,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总放假时间不得擅自缩减和延长假期。民办中小学放寒假时间统一按照公办中小学放假时间执行,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可结合实际参照小学假期时间执行,中等职业学校可参照初中假期时间执行。
二、认真做好期末教育教学工作
各县(区)和中小学校、幼儿园要按照教学计划和课程安排组织好放假前线上教育教学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年度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各校要对本学期教育教学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认真做好教师的绩效考核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学籍档案完善工作。
综合当前疫情发展态势等因素,小学可在2022年12月31日前结束教学工作。小学各年级不再统一组织期末考试,可推迟到下学期采用过程性评价方式对小学高年级线上教学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加强线上教学质量分析,明确改进方向,帮助学生找回良好的返校学习状态,但各地各校不得安排统一的、全科的开学考试或测试。
初中、普通高中可在2023年1月4日前结束教学工作。初中、普通高中可以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进行线上考试或推迟到下学期初进行线下考试,切实做好线上教学质量分析,并在2023年1月12日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前完成本校本学期各项总结工作。
12月26日,市教体局正式发布2023年中小学寒假工作安排。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从12月31日起,我市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将将陆续迎来为期一个月的寒假。同时,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的通知》和“双减”政策要求,结合我市具体情况,本学期全市小学阶段不进行期末考试;初中阶段,高一、高二期末考试调整到下学期开学恢复线下教学后进行。
据了解,根据当前线上教学情况研判,
我市幼儿园和小学阶段放假时间定于2022年12月31日至2023年2月6日(农历腊月初九至次年正月十六);
初中阶段放假时间定于2023年1月9日至2月6日(农历腊月十八至次年正月十六);
普通高中学校定于2023年1月14日至2月6日(农历腊月二十三至次年正月十六)。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统一于2023年2月7日(农历正月十七)正式上课。
我市各中小学校要按照规定的时间放假、开学,未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任何学校不得提前或延迟。如果师生出现发热等感染症状较多,学校可以根据情况,在寒假放假日期前暂停线上教学,以保障师生充分的康复休息,但须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本学期高三以下年级不再返校,不统一组织期末考试
为适应近期疫情防控新形势新要求,现对做好近期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各县(市、区)各中小学校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一、做好关心关爱师生工作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把师生身心健康放在第一位,加强对师生的关心关爱。学校要及时了解师生身体健康总体情况,如果师生出现发热等感染症状人数较多,学校可以根据情况,在原定寒假开始日期前暂停线上教学,以保障师生充分的康复休息。
各中小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与教师本人及家庭建立联系,了解教职工生活实际,并积极为有困难的教师排忧解难,送上组织的关怀。
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各中小学校近期安排工作过程中,要避免“撒网式”、重复式的工作,简化程序,注重实效。
二、调整期末考试安排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寒假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综合当前疫情发展态势等因素,小学各年级不再统一组织期末考试;初中各年级学校结合实际,可推迟到下学期以适当方式进行,但各地各校不得安排统一的、全科的开学考试或测试,可通过多元化的恰当形式帮助学生找回良好的返校学习状态,避免简单采用纸笔测试的方式检验学生对知识的掌握;高中各年级由各学校结合实际,自主安排。
幼儿园和小学放假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至2023年2月6日,
初中放假时间为2023年1月9日至2月6日,
中等职业学校放假时间为2023年1月14日至2月6日。
上述学校统一于2023年2月7日(周二)正式开学。各普通高中学校根据疫情对教育教学工作,特别是新高考综合改革等工作的影响,合理调整放假和开学时间,确保完成正常的教育教学任务。
因疫情原因,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本学期不再组织期末测试。
信阳市教育体育局
关于做好普通中小学寒假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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