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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编,400多人, 招聘公告来啦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
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平原示范区用人需求,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等政策规定和要求,现将平原示范区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 本次共计划招聘45人(事业编制)。具体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见《平原示范区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资格与报名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如35周岁以下指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年龄段以此类推); 5.符合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为报名人员获得的最高学历所对应专业,需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及资格条件。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相对应的同等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6.报考教师岗位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相应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若报名时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需上传笔试及面试考试合格证明或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 7.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8.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近5年内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2023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与相关事宜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在平原示范区管委会官方网站(http://pysfq.xinxiang.gov.cn/)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6月9日9:00- 6月11日17:00 报考者登录平原示范区官方网站(http://pysfq.xinxiang.gov.cn/),点击“平原示范区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上报名入口”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随后上传个人照片、毕业证(未取得毕业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证(教师岗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提供)以及其他相关材料。上传个人照片要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GIF或PN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图片大小宽为130像素,高度为160像素,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30kb以下,以便制作准考证时使用,照片不得修图。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专业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不能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如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的,责任自负。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1791796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6月9日9:00- 6月12日17:00 按照“谁用人、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用人单位及主管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及时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及上传的附件进行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提出审核意见。对审核不合格的,说明理由;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重新上传照片;附件上传不全的,应重新上传附件。若审核不合格的报考人员不重新按要求填报和上传附件,报名无效。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6月9日9:00- 6月12日17:00期间登录平原示范区官方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3.网上缴费 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之后,应于2023年6月9日9:00-6月13日17:00前登录平原示范区官方网站(http://pysfq.xinxiang.gov.cn/)“报名系统”缴纳考务费。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停止征收和调整有关收费项目的通知》(豫政〔2008〕52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报考人员每人需缴纳考务费60元(每科30元,共6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4.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在通过资格初审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平原示范区官方网站(http://pysfq.xinxiang.gov.cn/)打印准考证(A4纸格式),打印时间为2023年6月28日9:00-6月30日18:00,以备笔试、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时使用。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5.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专业岗位报考。 (2)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以缴费人数确定)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不足1∶3的,经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6月15日9:00-12:00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缴纳的考务费。 (3)对短缺专业、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4)核减或取消的招聘岗位情况,在平原示范区管委会官方网站(http://pysfq.xinxiang.gov.cn/)公布。 (5)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关于本次考试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但进行了网上报名,本人的报考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已缴纳的考务费用不予退回。同时,请各位考生根据自身情况认真考虑,一旦完成缴费即为报名成功,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已缴纳的考务费用也不予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6)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名的,可免交笔试考务费。免交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在网上报名提交申请、按规定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并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23年6月16日9:00至17:00到平原示范区组织人事局(平原示范区市民之家424办公室)办理免缴费用的手续。拟免交笔试考务费的应提交以下材料: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开发部门发放的贫困户证明原件和贫困户明白卡(原件和复印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原件。逾期未办理免缴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定于2023年7月1日(周六)。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身份证,证件不齐的不允许进入考场。 (2)笔试内容为: 综合岗位:《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满分均为100分。 教师岗位:《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满分均为100分。 (3)笔试成绩查询公告在平原示范区管委会官方网站(http://pysfq.xinxiang.gov.cn/)公布。 (4)加分政策。从新乡市入伍或入学前户籍在新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本次招考,笔试成绩加5分(上述人员已在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就业的不再享受此政策),须在2023年6月16日9:00至17:00到平原示范区组织人事局(平原示范区市民之家424办公室)提交有关加分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提供材料:⑴本人有效身份证;⑵本人入伍通知书;⑶本人退伍证;⑷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 综合岗位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政策加分。 教师岗位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教育基础知识成绩×50%+政策加分。 (5)笔试结束后需妥善保管准考证,笔试准考证作为考生参加面试资格确认及面试考试的有效证件,如因考生保管不慎丢失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2.面试 (1)报考人员在面试前须经面试资格审查,届时考生需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未取得毕业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证(教师岗提供)、有效身份证、工作经历证明(要求有工作经验的岗位提供)、社保记录或工资银行流水(要求有工作经验的岗位提供)以及其他岗位需要的材料(具体内容以面试资格确认公告为准),留学回国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审验后交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交报名时打印的《新乡市平原示范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 (2)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同一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面试人员,出现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确定为拟面试人员。笔试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3)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在平原示范区管委会官方网站(http://pysfq.xinxiang.gov.cn/)公布(考生要及时关注网站上的面试资格确认公告,因考生个人原因逾期不到面试资格确认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未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也须保持通讯方式畅通,以免影响递补。 (4)面试资格确认时,发现考生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或与网上报名时提供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要求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5)逾期未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如有主动提出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而产生的空缺,按照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届时直接电话通知),但从《面试通知单》发放后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如经过递补以后仍然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研究并提出是否核减或降低比例的意见,经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比例,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 (6)特殊情况由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7)综合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 教师岗位采取教学试讲+答辩的形式进行。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具体面试工作另行安排。 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形不成平均分条件岗位的须达到75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考生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宣布。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 根据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照同一单位及其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当出现末位并列超计划时,可争取或调剂名额,未能实现的,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职业能力测验、教育基础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职业能力测验、教育基础知识成绩也相同,则安排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对体检未到的或不合格的依次递补。综合岗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教师岗体检按《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费用自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以用人单位及主管单位为主,采取审查档案和实地考察等方法,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由用人单位及主管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招聘领导小组实施。递补须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 (六)聘用 1.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备案。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平原示范区管委会官方网站(http://pysfq.xinxiang.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2.新聘用人员确定后,要按时到用人单位报到,由用人单位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时间按照国办发〔2002〕35号文执行。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予以考核,合格者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做出解聘意见,到有关部门备案。被解聘人员,由户口所在地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 四、纪律要求 (一)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第五十五条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努力为报考人员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对政策规定、运作程序、方式方法等凡能公开的一律公开,对笔试、面试、聘用结果予以公示。在工作中,邀请纪检监察机构进行全过程监督。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四)招聘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聘程序,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不得随意扩大招聘范围,改变招聘程序,或擅自降低聘用条件和标准。对违纪、失职行为,实行责任追究。 五、其他 (一)平原示范区管委会官方网站(http://pysfq.xinxiang.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因报考人员不及时关注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而导致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二)报考人员未按照相关通知要求执行的,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所留联系电话应保持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报考人员要诚信报考并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否则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放弃的人员,要主动联系用人单位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四)受聘在职人员须按社会保险有关规定自行完善足额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开具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在聘用之前产生的相关问题由个人承担。 (五)本次招聘不组织、不委托举办任何与考试有关的培训和辅导,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印制任何与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 考务咨询电话:0373-7553179(教育岗) 0373-7575206(综合岗) 监督电话:0373-7553036 咨询及监督反映时间(报名期间及工作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5:00-17:30 本公告由平原示范区组织人事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平原示范区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xls 附件2:新乡市平原示范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请打开下面网址下载http://pysfq.xinxiang.gov.cn/sitesources/pyxq/page_pc/gggs/article6c16a5433e7d4eeeb42d4113d38e2194.html
平原示范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6月2日
新乡市延津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及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7人,其中县直、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6人,教育类192人,卫生类49人。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岗位条件等内容详见《2023年延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
二、招聘方式及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在2023年延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延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用人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延津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乡(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实行统一招聘、统一管理、统一调配使用,由县教体局根据岗位需求,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选岗,选岗后由用人单位进行聘用。
三、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
(五)符合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及资格条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相对应的同等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七)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人员;
4.被单位开除或解除聘用合同的;
5.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6.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与相关事宜
(一)发布公告
2023年6月2日在延津县人民政府网站(www.yanjin.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办法: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专业)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如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网上报名
(1)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
报考者于2023年6月13日8:00至6月16日18:00期间登录延津县人民政府网站(www.yanjin.gov.cn)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三个月内免冠正面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上传照片须将证件照上传到报名系统,经过报名系统自带的照片处理工具处理后直接上传。照片必须反映本人特征,否则无法通过审查)。考生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成功后,必须点击“确定”。报名资料提交被接收后,系统将自动生成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报考人员务必牢记。
招聘的教师要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标准、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并在考察阶段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2)报考资格审核
按照“谁用人、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用人单位在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的1日内对报考者的报名申请和照片进行网上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报名申请被接收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审核。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在报名有效时间内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再次提交审查。报名时间截止后,报考者只能查询到审核结果。
(3)网上缴费
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人员,于2023年6月13日8:00至6月17日18:00期间通过登录延津县人民政府网站(www.yanjin.gov.cn)“网上报名”系统,按照提示步骤缴纳笔试考务费(通过支付宝支付)。根据省财政、发改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除经批准免缴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外,报考者按每人每科30元(两科共6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完成后,考生须自行用A4纸打印《2023年延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以备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4)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6月28日9:00至7月1日9:00登录原报名网站延津县人民政府网站(www.yanjin.gov.cn),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以备笔试、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时使用。
2.岗位及人员调整
各拟聘用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以缴费人数确定)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低于该比例的,根据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意见,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调整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岗位被取消的,该岗位的报考者可重新报名到符合条件的其他招聘岗位。岗位调整或调减的情况将通过延津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又不愿意或不能重新申报其他岗位的报考者,退回本人笔试考务费(系统原路退回)。
对特殊行业、短缺专业或层次要求高、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3. 享受政策的脱贫户、风险未消除的监测户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局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或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于2023年6月17日8:00至11:30,15:00至18:00时到延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人事考试报名处(平安大道与西安大道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南)办理免缴笔试考务费用手续。
4.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考试安排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微信公众号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1.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试卷为两套卷,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县直单位、乡(镇、街道)事业岗位和卫生类管理岗位(岗位代码2902、3003)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申论。主要包括政治知识、经济知识、科技知识、法律知识、语文基础知识、公文写作、时事政治、材料分析题、材料作文等。
中小学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知识、经济知识、科技知识、法律知识、语文基础知识、公文写作、时事政治、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和教育法律法规等。
幼儿园教师岗位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幼儿教育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知识、经济知识、科技知识、法律知识、语文基础知识、公文写作、时事政治、学前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教师职业道德和教育法律法规等。
卫生类专技岗位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医学卫生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知识、经济知识、科技知识、法律知识、语文基础知识、公文写作、时事政治、医学卫生基础知识等。
(2)时间安排。笔试时间为2023年7月1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时间为准。本次考试在延津县城区设置考场。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身份证。
(3)加分政策。按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从我县入伍或入学前户籍在延津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本次招考,笔试成绩加10分(上述人员已在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就业的不再享受此政策),须于2023年6月17日8:00至11:30,15:00至18:00时到延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人事考试报名处(平安大道与西安大道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南)提交有关加分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提供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①加分申请表(附件4);②户口簿;③本人有效身份证;④本人入伍通知书;⑤本人退伍证;⑥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
(4)笔试总成绩计算: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申论(或教育基础知识或幼儿教育基础知识或医学卫生基础知识)成绩×50%+政策加分。
(5)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可登录延津县人民政府网站(www.yanjin.gov.cn)进行查询。
2.面试资格确认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同一单位及其岗位(专业)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比例内末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报考人员在面试前须经面试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面试前的资格审查与确认时间将在延津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进入面试的考生要及时查看网上发布的信息,并保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面试及体检的后果自负。未进入面试确认范围的应试人员,也须保持报名时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以免影响递补。
面试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职业资格证(有要求的必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打印),留学回国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审验后交复印件。同时提交报名时打印的《2023年延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逾期未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如有主动提出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而产生的空缺,按照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届时直接电话通知),面试通知单与须知发放后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如经过递补以后仍然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研究并提出是否核减或降低比例的意见,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比例,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
特殊情况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3.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入面试,具体面试工作另行安排。
县直单位、乡(镇、街道)事业岗位和卫生类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教育类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其中报考体育、音乐、美术的岗位,需加试专业技能测试;报考幼儿园的岗位,需加试才艺展示),满分100分。
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形不成平均分条件岗位的须达到75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
根据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照同一单位及其岗位(专业)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当出现末位并列超计划时,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也相同,则通过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对体检未到的或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费用自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采取审查档案、提供有关证明或实地考察等方法,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在考察阶段必须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如不能提供,视为自愿放弃该岗位。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依次递补。递补须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
(六)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有异议且调查核实后应当取消的,不再递补。
(七)聘用
1.新聘用人员确定后,要按时到用人单位报到,由用人单位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在应聘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跨县区域调动工作。
2.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参照国办发〔2002〕35号文执行。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予以考核,合格者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者,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解聘意见,到相关部门办理解除聘用合同手续。被解聘人员,由户口所在地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
五、组织领导及信息查询
本次招聘工作在2023年延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延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用人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延津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在实施过程中,遇到重要情况,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需要有关部门、单位支持配合时,主动沟通协调。
延津县人民政府网站(www.yanjin.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的指定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查看发布的相关信息,并保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面试及体检等后果自负。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0373-7692966(县人社局)0373-7681293(县教体局)0373—7695479(县卫健委)
监督电话:
0373—7626984(县纪委监委)
近年来,发现社会上个别不法分子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之机搞诈骗活动,望广大考生提高警惕,不要相信社会上的虚假及欺诈信息,以免给个人造成损失。
六、纪律要求
(一)按照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27条之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努力为应聘人员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对政策规定、运作程序、方式方法等凡能公开的一律公开,对笔试、面试、聘用结果及时予以公示。在工作中,邀请纪检监察机构进行全过程监督。
(三)招聘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聘程序,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不得随意扩大招聘范围、改变招聘程序或擅自降低聘用条件和标准。对违纪、失职行为,实行责任追究。
(四)应聘人员要诚信报考并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否则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放弃的人员,要主动联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七、本方案由延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1.2023年延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县直及乡镇、街道)
2.2023年延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教育类)
3.2023年延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卫生类)
4.加分申请表
附件打开下面网址下载https://www.yanjin.gov.cn/newsinfo/18029.html
延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2023年6月2日
汝阳县2023年面向高校直接招聘教师实施方案
为满足教育工作需要,选拔优秀高校毕业生充实我县中专和高中学段教师队伍,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决定面向2023届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直接招聘财政全供事业编制教师63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直接招聘教师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成立汝阳县2023年面向高等院校直接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主管教育副县长任组长,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体育局主管领导担任副组长。
招聘领导小组在汝阳县教育体育局下设高校直招办公室,组织实施具体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工作。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通过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面试试讲、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三、招聘原则
根据招聘计划,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高校直招办公室统一组织,分学校进行报名,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择优聘用。
四、招聘计划和岗位
(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高校直招教师共计63名,其中汝阳县中等专业学校招聘教师23名;高中招聘教师40名(汝阳县第一高级中学15名、汝阳县实验高中15名、汝阳县第二高级中学10名)。
(二)招聘岗位见附件1《汝阳县2023年面向高校直接招聘教师—汝阳县中等专业学校岗位表》;附件2《汝阳县2023年面向高校直接招聘教师—汝阳县第一高级中学岗位表》;附件3《汝阳县2023年面向高校直接招聘教师—汝阳县实验高中岗位表》;附件4《汝阳县2023年面向高校直接招聘教师—汝阳县第二高级中学岗位表》。
五、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条件
1.年龄要求
年龄计算截止至2023年6月30日,30周岁以下(199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2.招聘对象和要求
(1)招聘对象:报名考生应为符合岗位招聘要求的2023届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且必须在2023年8月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2)中等专业学校教师岗位招聘要求
招聘要求以附件1《汝阳县2023年面向高校直接招聘教师—汝阳县中等专业学校岗位表》中专业要求、教师资格证要求、学历要求为准。其中,本科学历考生毕业证专业必须与附件1招聘学校招聘学科的专业要求一致;“985”“211”高校2023届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2023届研究生,报名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毕业证书上标注的专业应与招聘学科的专业要求一致或相近。
(3)高中教师岗位招聘要求
报考高中教师岗位(除高中物理)的考生,须是以下①②③④所列院校2023届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
①“985”“211”高校2023届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2023届研究生,报名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毕业证书上标注的专业应与招聘学科的专业要求一致或相近。
②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复旦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重庆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厦门大学、兰州大学39所重点建设高校2023届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报名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毕业证书上标注的专业应与招聘学科的专业要求一致或相近。
③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院校: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的2023届普通高等教育师范类本科生,报名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毕业证书上标注的专业应与招聘学科的专业要求一致或相近。
④南京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河南大学、河南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吉林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重庆师范大学、四川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安徽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云南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江苏师范大学、洛阳师范学院、信阳师范学院、南阳师范学院、安阳师范学院、商丘师范学院、郑州师范学院、周口师范学院的2023届普通高等教育师范类本科生(不含降低批次录取和二级学院的毕业生),报名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毕业证书上标注的专业应与招聘学科的专业要求一致。
⑤报考高中物理岗位考生:含以上①②③④院校2023届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和其他公办二本及以上普通高等教育2023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以上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专业应与物理学科招聘专业要求一致或相近。
3.报名考生需具有与报考学科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具体要求以附件1、2、3、4招聘学科对应的要求为准。
985、211高校本科2023年应届毕业生、研究生学历2023年应届毕业生以及报考“入职一年内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岗位的考生,报名时不需提供与报考学科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
4.其他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无任何违法乱纪行为;
(2)品行端正,政治素质高,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组织分配;
(3)身体健康,能胜任拟报考岗位;
(4)具备拟聘用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12日下午六点(以接收邮件的显示时间为准),报名人员在2023年6月13日前登录本人报名邮箱,查询报名审查结果。
(2)报名方式及要求:
登陆洛阳人才网(http://www.lyhero.com/)在《汝阳县2023年面向高校直接招聘教师实施方案》中下载并填写《汝阳县2023年面向高校直接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5)。
严格按照下面第2条“报考资格现场审查”材料顺序扫描生成一个PDF电子文件并将《汝阳县2023年面向高校直接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WORD版本一并发送至报考学校的相应邮箱进行报名,四所学校报名邮箱如下:
汝阳县中等专业学校报名邮箱:ryjyzp2021@163.com;
汝阳县第一高级中学报名邮箱:ryygjszp@163.com;
汝阳县实验高中报名邮箱:rysgjszp@163.com;
汝阳县第二高级中学报名邮箱:ryegjszp@163.com。
邮件主题请注明“招聘学校+岗位代码+招聘学科+考生姓名(要求详细标明“招聘学校”的名称:汝阳县中等专业学校;汝阳县第一高级中学;汝阳县实验高中;汝阳县第二高级中学)”。
考生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报名材料,每人限报一个学校的一个岗位,如若发现重复报名,取消相应考生的报考资格。考生报名和参加面试必须使用同一有效二代身份证。
2.报考资格现场审查
面试前将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报考考生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1)《汝阳县2023年面向高校直接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5);
(2)有效身份证;
(3)学生证;
(4)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报考岗位要求必须持有教师资格证的,考生按照要求提供相应与报考岗位层次、专业相对应的教师资格。暂未取得教师资格的须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资格;
985、211高校本科2023年应届毕业生、研究生学历2023年应届毕业生以及报考“入职一年内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岗位的考生,在资格审查、资格复查时可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但是需要在限定时间内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取得后才能办理转正手续;限期一年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资格。
(5)在校期间成绩单(复印件加章);
(6)获奖证书。
招聘小组根据招聘条件,在县纪委监委监督下对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程序。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二)面试
经招聘小组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试讲程序。面试试讲参考流程(具体流程以面试当时现实情况为准):
1.自我介绍(3分钟,不得提示姓名)。
2.讲一节微型课(10分钟)。
面试试讲内容确定:在县纪委监委、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下,县教育体育局抽调人员组成评委组,评委组在我县现行相应学科教材中随机抽取一课,教材版本详见附件6(《汝阳县2023年面向高校直接招聘教师面试教材》),备课时间15分钟。
3.配合评委提问(2分钟)。
考察考生的气质修养、专业知识、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等方面能力。
面试时间共计15分钟;面试试讲满分100分,成绩低于75分者不予聘用。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洛阳人才网(http://www.lyhero.com/)县区快讯专栏发布的公告。
(三)确定初步人选
招聘小组根据面试试讲成绩和招聘计划,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初步人选。
末位成绩相同者,按照(1)教师资格证;(2)汝阳户籍;(3)学历高者;(4)获奖证书多少的顺序依次确定初步人选,进入后续环节。
(四)双向选择
汝阳县中等专业学校、汝阳县第一高级中学、汝阳县实验高中、汝阳县第二高级中学与初步确定人选进行沟通和洽谈,能够达成一致意见的,签订《汝阳县2023年高校直招教师就业协议书》。确定人选凭本人《汝阳县2023年高校直招教师就业协议书》进入体检程序。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试行)>的通知》(豫教资办〔2017〕4号)的规定进行。按照1:1体检比例,在暑假期间对确定人选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和体检医院另行通知,对体检有疑问的以复检结果为准,每名考生复检只进行一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资格复查
进入体检程序考生,参加体检时提供以下资料:
1.《汝阳县2023年高校直招教师就业协议书》;
2.《汝阳县2023年直招教师拟聘用政审考察表》(附件7)(手写、打印均可);
3.《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若为网签协议,须提供学校就业服务中心出具的网签协议证明);
4.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师范类专业证明(如需)等原件和证书(有省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还需提交表彰证书原件)递交至汝阳县教育体育局。体检合格且资格复查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签订《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体检合格后进行聘用前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为确定聘用人员,公示网站:洛阳人才网(http://www.lyhero.com/)。公示完成后,因特殊原因无法达到招聘需求数量的岗位,不再进行递补和调剂。
(八)聘用
以上所有程序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由县教体局、县委编办、县人社局为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不按要求提供聘用材料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新招聘人员试用期1年,最低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申请调出汝阳县教育系统,聘用后承诺书存放于个人人事档案,若违约承担相应责任。
七、相关要求
(一)招聘小组在汝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委编办的指导和县纪委的监督下,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和程序进行招聘工作,严禁私自放宽条件、简化程序;专家评委应按照评分标准,客观、公正地对考生进行评价,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未按照规定条件和程序招聘的,除取消考生录用资格外,还要视情节轻重,给予招聘责任人必要的纪律处分。
(二)未能按时提供学历、档案等相关资料的,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三)因应聘人员提供的通讯方式无法联系到其本人,责任由报考考生承担。
(四)本方案由汝阳县2023年面向高等院校直接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判。
联系人:许老师
电话:0379—68210997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附件:
1.《汝阳县2023年面向高校直接招聘教师—汝阳县中等专业学校岗位表》.xlsx
2.《汝阳县2023年面向高校直接招聘教师—汝阳县第一高级中学岗位表》.xls
3.汝阳县2023年面向高校直接招聘教师—汝阳县实验高中岗位表》.xls
4.《汝阳县2023年面向高校直接招聘教师—汝阳县第二高级中学岗位表》.xls
5.《汝阳县2023年面向高校直接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6.《汝阳县2023年面向高校直接招聘教师面试教材》.pdf
7.汝阳县2023年直招教师拟聘用政审考察表》.doc
附件请打开下面网址下载http://www.lyhero.com/news.aspx?id=36126
汝阳县2023年面向高等院校直接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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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洛阳融媒、河南大中专学生就业创业
监审:屈芳审核:梁栋责编:苑海震 张远 惠晓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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