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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浙江省嘉兴海宁市教师招聘公告(29名)

2017-11-24 文武教师招聘

海宁市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2018年赴浙江师范大学自主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海宁市教育局所属9家事业单位,因学校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现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9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日上午:9:00 ---12:00

(二)报名地点:浙江师范大学(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二、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详见《海宁市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2018年赴浙江师范大学自主公开招聘教师计划》(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见原文)

四、招聘程序和聘用办法

1.报名初审:填写《海宁市教师招聘报名表》一份;凭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报名进行资格初审:

身份证、全日制普通高校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认定教师资格所需的笔试成绩合格证书及普通话考试合格证书、师范类证明、奖学金获奖证书(需同时提供学校奖学金评定办法)、近期一寸同底照片2张。

2.报名复审: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持初审所有资料到复审处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领取“准考证领取通知书”。当招聘计划数与报名合格人数不足1∶2时,相应核减招聘名额直至取消该岗位本次招聘。其中紧缺岗位不受比例限制。

报考人员在报考中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3.考试、考核:考试、考核项目为专业知识笔试和面试(面试形式为课堂教学),满分均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考核对象(报名人数不足1∶3的直接进入面试考核),综合成绩为专业知识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直接进入面试考核的,综合成绩即为面试成绩。如出现综合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如面试成绩再相等,由学校组织第二轮面试考核,成绩高的排位在前。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及入围面试对象在相应学校的校园网公布,综合成绩及入围体检对象在相应学校的校园网和海宁市教育网(http://www.haining.gov.cn/edu/)进行公布。

笔试地点为浙江师范大学(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面试地点为各招聘学校。具体时间地点由各招聘学校另行告知。

五、体检、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结束后,进行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及递补人员的名单等在海宁市教育网(http://www.haining.gov.cn/edu/)上公布,届时考生可在网上查询。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宁市人才网(http://www.hnrcrs.com)和海宁市教育网( http://www.haining.gov.cn/edu/ )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确定聘用人选后,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执行。相应岗位不再递补。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自报到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海宁市教育局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详见计划

监督电话:0573-87229920,0573-87215860

0573-87221223

海宁市教育局

2017年11月23日

 

附件1:《海宁市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2018年赴浙江师范大学自主公开招聘教师计划》.xlsx

附件2:招聘学校简介.doc

附件3:师范类证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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