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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申请 | “招商局∙幸福家园”乡村社区支持计划

“招商局∙幸福家园”乡村社区支持计划由招商局慈善基金会发起,聚焦中国乡村自组织的培育与发展,期待通过针对性的乡村社区公益项目资助、村民自组织能力建设等方式,在促进乡村公共服务有效供给的同时,推动多元共治,实现乡村社区治理结构的优化。


本计划将面向全国资助“乡村社区小型公益事业”类项目,鼓励村民和乡村自组织等在地力量,以互助协商的方式,分析、回应本社区的公共需求,打造乡村公共空间、开展社区公共活动及村民能力建设等,并在这一过程中聚焦于多元参与和协作。

申请说明


1

本计划将支持哪些“乡村社区小型公益事业”类项目?

· 社区公共空间

包括村民活动室、图书室、社区运动场地、公共卫生设施等。这些公共设施的服务对象应该是整个社区而非少数人群。


· 社区公共服务

包括养老、教育、卫生、妇女、环境、文化等公共议题相关的各类公共服务,应当有明确的受助人群。已经存在的和正在策划的都可以申请。对于长期开展的社区公共服务,一般情况下,本计划按不超过一年为周期给予支持。


· 社区公益活动

受益人群为社区全体村民的公益活动,活动应通过组织的形式开展,活动不应为简单的资源转移(如采购生活用品慰问孤寡老人)。


2

“社区小型公共事业”应符合哪些条件? 

· 满足社区公共需求的公共空间、服务或活动

· 具有非竞争性、非排他性的公共品特征

· 不应与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范围相重叠

· 不应为产业发展项目(即使是集体经济)

· 开展的公共服务、公益活动为可持续的,非一次性的

· 实施主体应为乡村自组织

· 项目期不超过一年

· 申请资助金额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的60%,申请方应承诺落实配套资金

· 如项目成果(设施、服务或活动)的使用和维护需要额外成本,申请方应承诺自行承担


3

申请方须符合哪些条件? 

项目可由当地涉农社会组织牵头,联合多元化的乡村社区组织共同申请,联合申请方须包括:


村民委员会,要求支持力度高;


② 在当地社区有工作基础(含前期考察、需求调研等)的涉农社会组织,要求正式登记注册;


乡村自组织:组织类型包括村民互助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宗族组织、庙会组织、文娱组织及传统技艺组织等。不要求正式登记注册,只要可以证明以组织形态存在即可。

其中,基金会将主要与社会组织对接。


4

基金会将提供哪些资源支持? 

· 资金支持:单个获项目资助金额为5-15万元人民币(资助金额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的60%)。


· 能力建设支持:后续基金会将开展系列线上、线下培训及主题沙龙,推动合作伙伴交流、互访及能力提升。


5

项目申请及实施步骤 

① 申请方填写并提交《项目意向书》,提交成功后,将收到基金会确认邮件。

② 基金会审核(初审-答辩-终审)。初审通过的申请,将填写并提交详细的《项目建议书》。

③ 协议签订,款项拨付(视情况分批拨付)

④ 提交项目阶段性进展报告

⑤ 提交项目结案报告

⑥ 项目评估


6

申请材料、提交方式及时间 

· 申请材料:《“招商局·幸福家园”乡村社区建设支持计划项目意向书》

【请点击“阅读原文”进入网页下载】


· 提交方式:将申请材料发送至邮箱:liwh@cmhk.com


· 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3月31日24:00


如您在申请过程中有任何疑问,

请咨询项目官员:

李文荟  0755-88239978    18928477563


申请说明今后如有调整,请以更新后的版本为准。

本计划最终解释权归招商局慈善基金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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