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党建与业务融合案例类
《以“三益”守护“剡益”,做优做实“党建+公益”嵊州模式》
成果背景
近年来,嵊州市检察院第一党支部坚持党建带全局,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责,全力推进党建联建建设和党建业务融合,以高质量机关党建引领保障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办理了一批更具辨识度和影响力的“党建+公益”融合案例,共获全国全省荣誉20余项,其中守护红色文化的省工委旧址保护案、深化社会治理的非标油数字治理案、保护矿产资源的非法采矿整治案被最高检评为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
成果内涵
嵊州市,秦汉时建县称“剡”,市内夹岸青山,溪水逶迤,无论是诗仙李白写下的“湖月照我影,送我至剡溪”,还是诗圣杜甫笔下的“剡溪蕴秀异,欲罢不能忘”,剡溪在诸多文人墨客的诗画中留下浓墨一笔。“剡益”,为更好守护剡溪的公共利益,第一党支部坚持党建带全局,以“三益”促“剡益”,努力彰显了“党建+公益”深度融合1+1>2的效应。
1.充分彰显党建引领融合度。第一党支部坚定不移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始终聚焦打击非标油、保护革命旧址、打击非法采矿等党委政府关注焦点,高质量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同时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以党员干部为核心成立专案组,以党支部为支点建立联建模式,充分调动检察机关内外党员干部守护公共利益的积极性和参与度。
2.有效展示公益守护影响力。第一党支部坚持抓党建带全区,立足嵊州市奋力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县域实践样板的战略布局和县域实践,找准切入点和发力点,用好公益诉讼检察职责,高质量办理了一批在守护红色文化、保护矿产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领域有影响力的案件,省工委旧址保护、非标油数字治理等在全国获得了突破性成果。
3.切实提升检察工作知名度。第一党支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嵊州“民情日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常态化访民舍、记民情、想民事、议民事、解民难、帮民富,用好公益诉讼检察听证,建成公益诉讼展厅,持续建设检群良性互动关系,公益诉讼人民群众满意度、党委政府认可度不断攀升。
成果详实
近年来,嵊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党支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建的重要论述精神为根本指引,坚持党建带全局,立足公益诉讼职责探索党建业务融合特色路径,打造“三益”工作模式,把党的政治建设要求不折不扣融入到公益诉讼检察履职全过程,以实现“三益”促“剡益”的良好效果,5年来获绍兴市级以上荣誉47项次。
一是红色联“益”,做响“联建”品牌。第一党支部围绕红色文化守护和红色基因传承,有机连接领域多元的各类党组织,探索推进党建联建工作机制,推动实现“难题共解、活动共办、阵地共享。”位于嵊州市长乐镇沃基村的中共浙江省临时工作委员会旧址始建于清道光十六年(1836年),1938年1月中共浙江省临时工作委员会将办公地点设于此。针对革命旧址破损严重的问题,第一支部成立由党员干部成立的专案组,以红色文化守护为纽带,主动与属地政府、文物和民政等部门协商协调。解决修缮资金筹集难题,助推修缮工程顺利启动;调动全院各党支部全面跟进做好案件“后半篇”文章,与大数据中心党支部、城投集团党支部和长乐镇综合工作平台党支部项目式推进“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助力乡镇治理”联建项目,打造视频融合分析平台,实时预警破坏革命旧址行为。该案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十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革命旧址被列为绍兴市级红色学习教育基地,嵊州市文物保护单位,沃基村被评为浙江省美丽红色村庄,成为了长乐镇红色旅游金名片。
二是“益”治共享,做实“数治”品牌。第一党支部全力打造党建统领高地,以数字化改革引领系统性变革,立足检察工作和县域实践,积极创设把党建工作、数字改革融于中心工作的方法路径,以党建引领保障重大工作推进。党员干部揭牌挂帅,组建数字化办案单元,党员分组认领、项目式推进3个数字工作,积极探索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的数字检察办案路径。“非标油”数字监督模型在上级检察院领导下,在浙江、北京两地推广,打击违规销售、使用“非标油”行为,截至目前督促税务部门追缴税款4亿余元,该案例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指导性案例,工作被写入2022年度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报告,数字模型在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中被评为一等奖,形成了具有嵊州甚至浙江辨识度的突破性标志和改革成果。非法采矿一直以来是人民群众和党委政府的关注焦点。为打击非法采矿违法行为,第一党支部成立“公益诉讼+刑事检察”办案组,打造非法采矿数字监督模型,通过分析研判重载货车运行轨迹数据,打击非法采矿行为,最终逮捕涉案人员4人,初查一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行为并移送市纪委监委,督促行政执法部门查实有关人员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价值116余万元,实现深挖犯罪、纠正行政违法、发现职务犯罪等多重监督办案效果,该案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典型案例。
三是知行合“益”,做深“民情”品牌。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对“民情日记”这一基层党建的创新成果予以了充分肯定,作出“进一步丰富、完善‘民情日记’这一典型经验的内涵,让‘民情日记’更有生命力,取得更好的实效”的指示。第一党支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在公益诉讼履职中找准切入点,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解民难、纾民困。”2022年4月,钱松初烈士之子钱维宝写信反映,钱松初烈士墓通道被他人长期以堆放杂物等方式侵占,严重影响通行和瞻仰,第一党支部党员迅速“走村见户”调查情况,核实后与绍兴市检察院联合召开钱松初烈士墓保护听证会解决通道被占用问题,聘请烈士墓通道侵权人操某担任特约公益观察员,负责日常巡查与提供线索,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的同时推动“负能量”转化为“正能量”。“访民舍、帮民富。”小舜江是绍兴市重要水源地,属地乡镇谷来更是嵊州香榧重要产地。为保障小舜江山水旅游康养和谷来香榧种植高质量发展,第一党支部在谷来镇设立小舜江公益诉讼重要保护示范点,发起保护古香榧群倡议并聘任两名当地村干部为谷来镇古香榧群公益监护人,同时组织党员干部前往谷来进行环境大清扫、帮成微心愿等“民情大走访”活动。“与民说、记民情。”建成公益诉讼成果展示厅,向行政执法机关、“益心为公”志愿者和其他社会公众开放展示公益诉讼优秀案例和办案成果,提升公益诉讼检察的影响力和人民群众对公益守护的参与度。
嵊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党支部,通过践行“三益”实现“剡益”,打造一批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的可复制可借鉴的嵊州案例,努力实现党建业务同频共振、双荣互促,也进一步增强了党员干部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激励党员干部以更大的干劲奋力书写新时代检察答卷。
成果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