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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党建与业务融合案例类

休闲传媒 2024-03-18
01成果名称

《“三同、三化、三引”党建工作法 助推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检察实践特色样板》


02成果主体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委


03成果海报


04成果视频


05成果材料

成果背景

20051穿线

成果内涵

(一)凸显全过程人民民主检察实践“政治性”,在融合中把牢正确方向。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检察实践,必须将加强党的领导贯穿始终,确保检察环节全过程人民民主活动有组织地开展、有步骤地实施、有计划地进行。该院机关党委注重强化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以“两个维护”的高度自觉保证全过程人民民主检察实践参与主体、会商内容、民主程序、实践结果与党的重大方针政策保持一致,坚持把上级决策部署一贯到底、落实到位。 

(二)凸显全过程人民民主检察实践“人民性”,在融合中践行司法为民。全过程人民民主首先是人民的民主,检察机关应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该院机关党委注重以党建为引领,推动完善人民监督员、检察听证等制度,做深做实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切实在检察履职中更好体现人民意志,做到在法治轨道上保障和促进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做主。

(三)凸显全过程人民民主检察实践“规范性”,在融合中确保有序规范。中国式民主能否真正实现“全过程”,民主政治的“规范性”意义重大。该院机关党委坚持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在检察实践中的规范落实,认真贯彻最高检《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等规范性文件,推动党建、业务知识能力的双提升,确保在检察环节发展出机制更健全、保障更有力、运行更顺畅的全过程人民民主。

成果详实

余杭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贯穿工作始终,3年多来3件案例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9件次,连续7年获评先进基层党组织。

(一)抓实“三同”,穿起助推全过程人民民主检察实践“主体线”。充分发挥党支部、党员干警在推动检察环节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主体作用,不断压实主体责任。一是理念同步,强化融合意识。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通过开展学贯党的二十大精神“八个一”活动,在主题教育中联动开展理论学习,引导干警增强政治“三力”,更加深刻认识坚持党的领导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根本保证。每季度工作例会中,随机抽取3名部门负责人上台汇报党建和业务工作落实情况,由院班子成员进行点评,普通干警谈听后感想,在互动交流中不断深化党建业务融合理念方法。经常性加强理念引领,将党建工作内容列入业务会议中,领导讲话必讲党建,让党建意识更加深入人心。二是责任同压,提升融合自觉。健全完善党建责任、业务责任两张工作清单,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班子成员带头对“两项责任”履职情况进行汇报,并与分管部门负责人签订党建责任书,通过层层压实责任,增强推动党建业务融合的行动自觉。按照“书记统领、班子成员分工负责、部门齐抓共管”的党建责任体系,一体推进党建工作和案件办理。“一把手”率先垂范,充分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在办理沈某某信访积案中,4次深入基层一线参与矛盾化解,促进案结事了人和。三是知行同频,提升融合能力。开展“追随总书记的足迹”系列活动,通过支部书记擂台赛、青年干警演讲赛等形式,展示检察干警始终与党同心、坚定跟党奋斗的风采。深化“传帮带”,通过检察官教检察官,为全市检察干警上好检察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课程。开展“一部一品”创建活动,以“玉成·检心向党”机关党建品牌为总牵引,构建多层次多形态“党建融业务”体系,控申部门的“和风余韵”品牌,强调“心和”“事和”“人和”,注重实现党务、事务和业务协调合拍。

(二)抓细“三化”,穿起助推全过程人民民主检察实践“机制线”。坚持党建和业务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就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机制。一是融合完善制约监督机制,全面化接受人民监督。全过程人民民主在于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坚持人民至上,这也是党建工作的宗旨所在。通过党建引领,健全完善代表委员联络制度、人民监督员制度等,保障检察权正确行使。一年来,邀请代表委员参与检察工作110余人次,推进议案提案与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6次,其中,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的督促整治医疗美容行业违法经营行政公益诉讼一案的检察建议,由人大代表转化为加强全区医美行业监管提案。努力实现人民监督员全流程参与检察办案,今年以来,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检察办案活动近10件次,提出的意见建议采纳率100%。二是融合完善实践运行机制,实效化开展检察听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不断深化检察听证这一群众工作方法。坚持在各类案件办理过程落实“应听证尽听证”原则,由党员干警牵头,把办案过程“晒出来”,处理依据“亮出来”。一年来,开展公开听证34件,实现“四大检察”听证全覆盖。在办理6名“事实孤儿”的权益保障类案件中,邀请20余名干部群众及听证员,在小古城村以“樟树下议事”方式进行公开听证,确定司法救助等4项帮扶措施,相关经验做法被《人民日报》《检察日报》等国家级媒体报道。三是融合完善考评激励机制,常态化进行晾晒比拼。积极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选拔任用的导向作用,对党建和业务工作同总结、同述职、同考核、同评价。在去年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和年底评先评优时,充分听取所在党支部意见或所居住党组织意见,做到既看业务绩效,又看党建成效。将党建考核指标、案件质量评价指标细分为多个项目,通过“揭榜挂帅”、项目领办等形式,推动全院重点党建、业务项目同台亮相、同等督促、同步落实,其中“党建引领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重大项目之一被揭榜落实。

(三)抓好“三引”,穿起助推全过程人民民主检察实践“特色线”。坚持党建赋能检察履职,在法治轨道上保障和促进全过程人民民主。一是“引外脑”融合打造检察智库矩阵。通过党建联建等工作模式,不断提升业务综合能力水平。与浙江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等高校深化党建合作、理论研究合作机制,成为全省唯一拥有2个省级理论研究基地的基层检察院,全过程人民民主相关调研文章获省市级以上立项及奖项4次,2篇在知名期刊发表,《在履职办案中深化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一文被《检察日报》刊发。扎实推进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担任特约检察员、“益心为公”志愿者等工作,有效扩大检察“朋友圈”,一年来“益心为公”志愿者报送消防安全、湿地保护等案件线索5条,已转化案件2件。二是“引实践”融合创新涉法涉诉案件办理。汲取小古城村“两众”理念实践智慧,积极构建以“释法说理、检调对接、律师参与、检察听证、心理疏导、司法救助”等为主的多元矛盾化解体系。在办理一起薪资纠纷支持起诉案中,按照深入一线、广泛商议、民主集中的党建工作方法,搭建沟通平台促成案件和解,帮助14名勤工俭学大学生拿到被拖欠报酬,相关做法被《检察日报》报道。参照党建引领网格治理工作方法,建立“检察+网格”工作机制,推动12309检察服务平台进村社、进企业,对涉检纠纷案件第一时间发现处理,确保矛盾“不出村社”。连续2届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三是“引数智”融合赋能检察履职场景。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工作要求,严格落实最高检数字检察战略部署,自主研发全过程人民民主法律监督数字系统,对检察公开听证、代表委员联络等6大项引入外部监督的工作进行流程再造。检察听证模块可以实现远程听证、在线直播、在线旁听等多种功能,在办理王某等二人申请司法救助案时,通过远程视频听证,突破杭鄂两地空间障碍,一天之内完成包括调查核实、审查办理、公开听证等全部程序,及时发放司法救助款给当事人。代表委员模块可与区人大、政协数字系统初步实现互联互通,拓宽代表委员日常联络渠道,监督检察办案更加便捷高效。

成果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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