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韩山师范学院2019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进一步激发我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平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广东省分赛的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定于2019年4月至7月举办韩山师范学院2019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敢为人先放飞青春梦,勇立潮头建功新时代。
二、竞赛组织单位创新创业学院、学生处、教务处、团委。
三、参赛组别和对象创意组:创意项目,项目成员为在校生
2初创组和成长组: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企业法人代表和申报人为在校生或者毕业五年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不含在职生)
3师生共创组: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申报人为在校生或者毕业五年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不含在职生)
四、参赛项目要求大赛网站: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广东大学生就业在线(www.gradjob.com.cn)。
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
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以上各类项目选择互联网+创新创业竞赛高教主赛道报名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单列赛道,报名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五、参赛组别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
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
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9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参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
2
初创组
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国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3
成长组
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6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国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4
师生共创组
参赛项目中高校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持股比例的只能参加师生共创组,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必须注册成立公司,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国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19年3月1日前正式入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六、参赛方法参赛报名(4-6月)。参赛团队可通过省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就业在线”或“大学生就业指导”)、“大学生就业在线”(www.gradjob.com.cn)、“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进行报名,不同组别的参赛学生需根据报名系统的提示提交相应的报名材料。
报名截止时间为5月10日。
七、评审和奖项设置学校成立竞赛组委会,邀请创业导师和相关领域的专家进行评审。
竞赛按照参赛数5%、25%、40%产生校级创意组金、银、铜奖,校级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产生金奖共产生金奖1项、银奖2项、铜奖3项,优秀作品选送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广东分赛。对组织30个以上项目参赛的二级学院(含“互联网+”比赛25个以上,“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5个以上),二级学院可以申报优秀组织奖。
奖金设置:
1校级创意组:金奖500元,银奖200元
2校级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金奖2000元,银奖1000元,铜奖800元;
3校级优秀组织奖:奖金2000元
八、工作要求
各二级学院要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要充分利用并整合学校科研实验室、实训实践基地等资源,充分挖掘有实力、有质量、有竞争力的项目参加省赛乃至全国总决赛。组织近年来年校级、省级、国家级创业训练项目积极主动参加比赛。积极鼓励学生组队参赛,为参赛学生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做好学院一级初赛组织工作。鼓励教师和符合条件的校友、导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共同创新创业。
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积极推进高校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厚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土壤,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智力支撑。
九、大赛咨询联系公众号:韩师创新创业学院。
可在“互联网+比赛专用留言”推文下方留言或添加韩师创新创业客服微信号f_senlin进行咨询,48小时内回复。
创新创业学院 学生处 教委处 团委
2019年4月10日
来源 | 韩山师范学院官网
图文编辑 | 陈锦滢
初审 | 李滨含
复审 | 胡宏东
终审 | 李伟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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