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夜深人静,在输油管道上切割打孔盗油,危害公共安全。
近日,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批准对何某某、沈某、边某某、边某进行逮捕。
今年3月份的一天,犯罪嫌疑人何某某、沈某、边某某、边某驾驶一辆越野车,携带铁锹、洋镐、电钻、电焊、阀门、输油软管等工具到中卫市石兰输油管道20号桩+300米处,将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铺设在地下的输油管道挖出,由边某某用电钻在输油管道上钻孔,何某某、沈某、边某三人协助边某某在输油管道上焊接阀门和输油软管并回填土方。在掩埋伪装输油管道后,四人又购买一辆东风牌四桥货车和一个油罐用于盗窃石油。
3月24日凌晨,4人将事先预埋的输油软管与油罐的输油管连接后打开阀门盗窃石油,致使该段输油管道停运约6个小时。得手后,4人将盗窃所得石油运至某石油公司内变卖。
检察官提示:何某某等人采用破坏输油管道的方式窃取石油,不但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还可能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安全,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等待他及同案犯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来源:宁夏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