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冲市关于实行春节期间稳岗留工奖补措施的通告
腾冲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实行春节期间稳岗留工奖补措施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好人社部等七部门《关于开展“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减少人员流动,鼓励引导外来务工人员留在腾冲安心过年,做好全市疫情防控和节后复工复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鼓励企业稳生产留工人
涉及重大项目、重点民生项目的单位和重点企业,要结合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实际,宣传好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和分析返乡途中的风险因素,采取发放稳岗留工补助,落实工资待遇等保障措施,引导员工就地过年,抢抓施工黄金期,动员更多力量,保证节后企业(项目单位)正常稳定运转和健康有序发展。
二、实行稳岗留工奖补政策
(一)奖补范围
1.重大项目:全市投资5000万以上的重大项目和列为省、保山市、腾冲市“四个一百”等重大项目。
2.重点企业: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3A级以上景区、星级酒店等重点企业。
3.重点民生项目:全市涉及教育、卫生、水利、电力等在建重点民生项目。
(二)奖补对象
2021年2月1日至2月28日期间留在腾冲务工的上述范围内省外人员。
(三)奖补标准:省外人员由政府给予每人1000元的奖补,鼓励企业给予一定的慰问补助;对动员得力,工作到位,留岗人数较多的企业可在申报项目等方面给予关心和支持。
(四)申报程序:由用工企业(项目单位)在1月底前,将2月1日至2月28日期间不离开腾冲的省外人员名单,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备案,由行业主管部门审核、统计、监督,于2月28日后向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申请补助。
三、严格落实防控措施
(一)春节后复工复产有省外人员返回的企业(项目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复工复产申报程序,编制疫情防控一企一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的,方可复工复产。
(二)省外人员返回腾冲时,必须严格按《腾冲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严格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人员健康管理措施的通知》等文件执行,产生的隔离费用和核酸检测费用由个人自理。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做好服务企业工作,加强宣传,配合企业做好报备、监督、审核、申报奖补等工作。
特此通告
腾冲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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