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举措!200多个事项在南沙办理免除纸质营业执照提交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广州市人民政府政务管理办公室、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加快营业执照电子证照应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南沙2月11日起将对18个部门的200多个事项免除本市签发的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的提交。
区行政审批局、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区环保水务局、区投资贸易促进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公安消防大队、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区建设和交通局、区交通管理总站、区民政局、区农林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食药监、质监)、区卫生及计划生育局、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等。
据介绍,目前广州市工商局签发的“电子营业执照”已达75万张。“电子营业执照”即无纸化电子证照,根据有关登记注册法律、法规,由依法成立的具有认证资格的第三方机构,以数字证书为基础制作的载有企业注册登记信息的数字证书,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制、核发,是市场主体唯一合法的电子《营业执照》信息证书,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具有安全性强、使用便捷等优点。
免除了企业营业执照纸质件之后申请人该如何办理业务?
南沙区政务办的业务人员介绍,只要是广州市内设立的企业,除办理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的部分事项外,在办理上述18个部门业务时,无需再提交纸质营业执照及其复印件。取而代之的,申请人只需出具注明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企业名称的授权委托书,便能进行业务办理。
“我们将在免除纸质营业执照提交的基础上,加快推进电子证照应用推广工作,以信息共享为手段,免除更多的纸质证照”南沙区政务办的负责人表示,“通过广泛推进电子证照应用,加快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各项举措,从而全面提升政府管理和服务的水平,大幅减少老百姓办事成本,为优化南沙营商环境建设发挥重要作用。”
需注意本项举措,在部分部门中尚有未纳入范围事项▼▼▼
未纳入本次电子营业执照应用范围的
区文化厂电新闻出版局部分事项
1.港澳资旅行社试点经营广东省居民赴港澳团队旅游审核
2.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初审
3.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外电视节目许可证初审
4.经营出境旅游业务(初审)
5.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证审核
6.港、澳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独资经营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审批
7.港、澳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独资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审批
8.广东自贸试验区内外资设立合资、合作、独资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在本省内举办涉外或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审批
9.广东自贸试验区内外资设立合资、合作、独资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审批
10.广东自贸试验区内外资设立合资、合作、独资经营的娱乐场所审批
11.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审批
12.台湾地区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经营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审批
13.台湾地区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审批
14.广东自贸试验区内外资设立合资、合作、独资经营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
15.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内地方控股的合资演出团体审批
16.艺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审批
17.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广东省独资设立娱乐场所审批
18.设立外商投资电影院审批
编辑:Kissy
来源:南沙区政务办;通讯员 何广杰
投稿邮箱:nanshanet@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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