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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旗人,关于申报大学生在中小企业稳定就业生活补贴的通知



为深入推进十万大学生鄂尔多斯创业就业圆梦行动的实施,吸引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在伊金霍洛旗中小企业就业,根据《十万大学生鄂尔多斯创业就业圆梦行动优惠政策》(鄂府发〔2014〕48号)和《十万大学生鄂尔多斯创业就业圆梦行动实施方案》(鄂府发〔2014〕49号)有关精神,现将大学生在中小企业稳定就业生活补贴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及条件

补贴对象为在伊金霍洛旗中小企业就业且毕业五年以内(从毕业证书签发之日算起)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且在伊金霍洛旗中小企业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二、补贴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大学生一次性给予1000元生活补贴。


三、申请材料

申请人按要求准备材料提出申请,由企业统一收集并按顺序整理材料后向旗人力资源综合服务中心递交材料,申请材料一式两份。

1.《鄂尔多斯市大学生在中小企业稳定就业生活补贴申请表》(附件1);2.毕业证复印件、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在有效期内可查询);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4.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5.劳动合同复印件;6.劳动用工备案表(同一个单位的申请人由用工单位提供一份用工备案花名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和劳动监察部门公章;如果用工单位没有备案过,申请人需到人社厅网站做备案登记,从系统导出花名表,在CBD政务服务中心2楼B226人社局窗口盖章);7.工资明细 (6个月以上工资明细,加盖单位公章);8.六个月以上的社保、医保缴费证明 (劳动合同与社保缴纳单位名称需一致;社保缴费证明可从“内蒙古人社”APP 下载打印;医保缴费证明可从“内蒙古医保”小程序下载打印);9.申请人银行卡复印件(写明开户行名称);10.大学生在中小企业稳定就业生活补贴汇总表(附件2,由用工单位提供)。
四、办理程序
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按要求递交材料提出申请,经旗人社局初审后报送市人力资源和公共服务中心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人本人账户。


五、其他事项
(一)每名申请人仅可享受一次中小企业稳定就业生活补贴,已获得该补贴的高校毕业生不得重复申请。(二)申请人须如实提供相关申请材料,对采取弄虚作假方式骗取奖励资金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被举报投诉的申请对象,奖励资金暂缓下拨,待调查清楚后确定是否继续发放。


六、申报时间
2024年5月6日—31日,逾期不再受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雪瑞 王智杰

联系电话:0477-8691792、15647752113受理地址:伊金霍洛旗金辉大厦5楼506室


附件:


伊金霍洛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6日


丨来源:伊金霍洛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丨责编:王紫萱丨校对:刘晶

丨审核:朱肸 张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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