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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高薪优岗”,武汉新政邀你留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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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免住房租金、发放就业创业补贴、保障就业权益……6月7日,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留汉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出台二十条措施,助力高校毕业生留汉就业创业工作。
《通知》提出,推行先落户后就业,年龄不满45周岁(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的高校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在市内落户,其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可随迁落户。
《通知》提出,保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应届高校毕业生规模总体稳定,加强全市事业单位招聘实施进程与高校毕业生求职时间的衔接。全市国有企业新增岗位应拿出不低于60%比例用于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
《通知》提出,当年招用高校毕业生人数达到规定比例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额度5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按规定享受贷款贴息。对招用高校毕业生等人员就业的小微企业,未达到招用人员规定比例的,可根据新招用符合条件人数,按照每人10万元的额度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最高不超过500万元额度。
《通知》提出将大规模开展就业见习,鼓励引导离校2年以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每年新建大学生就业见习基地60家。深入实施“双一流”高校大学生“遇见武汉”实习实践计划,每年优选200名“双一流”高校大学生到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社区(村、组)等开展实习实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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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长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