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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公开征集会歌和主题推广曲

2018-01-30 解放军报记者部


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执委会29日下午在武汉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宣布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军运会歌曲。

据出席新闻发布会的第七届世界军运会执委会副秘书长、武汉市体育局局长王沈顺介绍,本次征集内容为军运会会歌、主题推广曲以及歌词。会歌应贴合“体育传友谊”的理念和“共享友谊、同筑和平”主题,突出军队特色和军人运动员主体,彰显意志品质。

主题推广曲应体现体育运动活力,烘托东道主“喜迎军运、参与军运”氛围,凸显湖北武汉文化特色。歌曲旋律应动感欢快,并可进行后期改编。

据了解,征集活动从即日起截止到2018年4月20日17时。征集活动将通过专家评审、执委会、组委会审定等环节,最终选出优秀作品各20件。其中,会歌、主题推广曲最高奖励人民币10万元,歌词最高奖励人民币3万元。

本次征集活动由第七届世界军运会执委会主办,应征作品可采取送达、邮寄或网络投递等方式提交。具体提交方式可在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官方网站上查询。发布会还通报了军运会会徽、吉祥物、口号征集活动获奖结果有关情况。有关活动详情可登录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官方网站(http://www.wuhan2019mwg.cn)查询。(记者扶满)


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歌曲征集公告

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以下简称“军运会”)将于2019年10月在中国武汉举行,为进一步宣传赛事文化,提升社会影响,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军运会执委会”)面向全国公开征集军运会会歌及主题推广曲。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军运会会歌、主题推广曲及其歌词。

(一)军运会会歌

主要用于军运会火炬传递活动、比赛期间的氛围营造以及军运会开、闭幕式文艺表演。

(二)主题推广曲

主要用于军运会筹备期间的社会宣传活动、比赛期间氛围营造以及军运会开、闭幕式文艺表演。


二、组织机构

军运会歌曲征集评选活动由军运会执委会主办,由执委会办公室(军队)、新闻宣传部(媒体运行部)、武汉广播电视台音乐广播、武汉市文联(武汉音乐家协会)具体承办。歌曲征集办公室设在武汉广播电视台音乐广播,具体负责征集评选活动的作品收集、整理、归类等工作。

武汉广播电视台音乐广播军运会歌曲征集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人:龚红柳 冯砚迪

电 话:027-85561325  85563072


三、创作要求

(一)会歌

1、应征作品应贴合军运会“体育传友谊”的办赛理念和“共享友谊、同筑和平”的赛会主题,突出军人运动员这一主体,彰显其勇攀高峰、顽强拼搏的意志品质。

2、应征作品应融入国际视野和中国元素,突出军队特色,具有较高的艺术表现力和鲜明的时代特征,能够被不同地域、不同文化背景的受众接受和传唱。

3、词曲应琅琅上口,易于传唱,作品风格应激情豪迈、恢弘大气。作品时长一般控制在4分钟左右,歌词语言仅限中、英文。

(二)主题推广曲

1、应征作品应贴合军运会“体育传友谊”的办赛理念和“共享友谊、同筑和平”的赛会主题,体现体育运动的活力元素,能充分表达东道主广大人民群众“喜迎军运、参与军运”的喜悦心情。

2、应征作品应凸显湖北武汉地域文化特色,同时具有较高的艺术表现力和鲜明的时代特征,能够被不同地域、不同文化背景的受众接受和传唱。

3、歌词应健康阳光、贴近群众,切忌程式化、口号化,歌曲旋律动感欢快、易于传唱,并可通过改编分为独唱曲、合唱曲、背景音乐等多个版本,作品时长一般控制在4分钟左右,歌词语言仅限中、英文。


四、应征对象

1、国内外所有支持和关心军运会并自愿遵守征集公告中征集规定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均可作为本次征集活动的应征者,按照征集评选文件的有关规定参加征集活动。

2、所有作为自然人的应征者应能够提交身份证、户口簿、护照或其它具有同等效力的官方证明文件,所有作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征者应能够提交工商注册登记文件或其它具有同等效力的官方证明文件,以充分、准确地证明其身份。武汉广播电视台音乐广播军运会歌曲征集办公室有权对上述文件复印件进行核实。

3、任何参与本次征集活动组织和评选工作的组织或个人均不具有应征资格。


五、征集活动起止时间

征集活动于2018年1月29日开始,4月20日17时截止。


六、征集原则

1、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严禁抄袭,且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出版、获奖,不涉及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一经发现,将视为无效应征作品。

2、应征作品应明显区别于以往各届各类大型体育赛事的会歌或主题歌。

3、应征作品风格和类型不限,内容应积极、健康、向上,符合中国法律和中国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


七、投稿方式

1、应征者须从军运会官方网站下载《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歌曲(歌词)征集活动法律规范事宜告知函》(以下简称《法律规范事宜告知函》)和《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歌曲征集活动应征表格》(以下简称《应征表格》),按照要求电脑打字填写或者用钢笔、圆珠笔正楷填写后(签名需亲笔手写),随应征作品一同提交。

2、应征作品成品小样(MP3格式文件)须至少提交1份,其简谱或五线谱须用A4纸打印,一式9份,相关的演唱、演奏说明可附后;应征作品为歌词作品的,须用A4纸打印,一式9份。

3、应征者可以既报送歌词作品又报送歌曲作品,但每位应征者提交作品总数量不超过五首。

4、任何与创作者有关的信息不应在稿件中出现,所有此类信息只能按要求填写在《应征表格》上。

5、以机构名义应征的作品,请务必在《应征表格》上填上机构的名称,由该机构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集体创作者,所有创作者必须共同签署《法律规范事宜告知函》和《应征表格》。

6、未按规定提交(报送)的应征作品,均可能被视为无效应征作品。

7、应征作品邮寄或送达地址:武汉市建设大道620号,武汉广播电视台音乐广播军运会歌曲征集办公室,邮编:430015。网络提交邮箱地址:wh2019@wh1018.com

邮寄单或信封上请注明“军运会歌曲征集”,写清姓名及联系电话,以备登记、查询。武汉广播电视台音乐广播军运会歌曲征集办公室收到应征作品后,将在10个工作日内将应征者的姓名或名称在武汉广播电视台音乐广播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请应征者及时查询。

8、本次征集活动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18年4月20日17时整。应征者须在截止时间前,将应征作品当面提交或邮寄至指定地点,或传输至指定邮箱。截止时间后收到的应征作品,均可能被视为无效应征作品。

应征作品以邮寄方式递送的,提交时间以邮件到达武汉市时邮戳所示时间为准;以送达方式递送的,提交时间以送达武汉广播电视台音乐广播军运会歌曲征集办公室的时间为准;以网络方式提交的,提交时间以网络系统自动记录的时间为准。

9、已递交应征作品的应征者,不得在征集工作结束前一稿多投。

10、应征者自行承担参与本次征集活动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八、评选

军运会执委会及承办单位将组织有关专家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评选,评选过程将邀请公证机构进行公证。经初评、复评、终评和军运会执委会审批等程序,选出会歌、主题推广曲及其歌词优秀作品各20件,共计80件。军运会歌曲(包括会歌和主题推广曲)最终由军运会组委会确定。


九、奖励及发布

1、会歌、主题推广曲各设置一等奖1名,奖金人民币10万元;二等奖2名,奖金人民币3万元;三等奖7名,奖金人民币1万元;优秀奖10名,奖金人民币2000元;歌词(会歌、主题推广曲)各设置一等奖1名,奖金人民币3万元;二等奖2名,奖金人民币1万元;三等奖7名,奖金人民币5000元;优秀奖10名,奖金人民币1000元。同时获奖作者将获得执委会颁发的纪念证书。   

2、应征者投稿多幅作品且分别获奖的,只能获得最高级别的奖项,不重复奖励。

3、上述奖金金额为税前金额,获奖者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自行承担并缴纳所有税款。

4、以上奖励以作品为单位授予,奖金由相关创作者自行分配。

5、奖金和获奖证书交付作品的应征者,应征者不止一人的,奖金和获奖证书交付其书面共同指定的代表。

6、主题推广曲及其获奖名单计划于2018年下半年适时公布,会歌及其获奖名单计划于2019年下半年适时公布。


十、本次活动征集评选办法及征集规定的构成

《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歌曲征集公告》、《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歌曲(歌词)征集活动法律规范事宜告知函》、《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歌曲(歌词)征集活动应征表格》及《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歌曲(歌词)征集活动著作权转让承诺函》互为相互说明的关系,共同组成本次活动的征集评选文件,并适用于所有应征者及所有递交至武汉广播电视台音乐广播军运会歌曲征集办公室的应征作品和资料。

 

 

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执行委员会

                                2018年1月29日


来源 | 解放军报、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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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审:王士彬

责任编辑:徐小龙   张春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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