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多点执业:是指符合条件的执业医师经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后,受聘在两个以上医疗机构执业的行为。是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稳步推动医务人员的合理流动,促进不同医疗机构之间人才的纵向和横向交流,研究探索注册医师多点执业”的要求,由国家卫生部发布的通知。
央媒已曝光!宁波这家大医院的医生摊上大事,网友怒了,卫计委已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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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病遇医托,这在宁波也不稀奇。
不过这回央广网点名曝光
宁波某三甲大医院的医生竟疑似医托,
让人大跌眼镜!
近日,宁波小伙儿凌杰(化名)的家属向媒体反映称,11月中旬,20岁的凌杰因患乳腺增生,到李惠利东部医院挂号求诊,接诊大夫以没有病床为由,让他到宁波新东方医院接受手术治疗,并表示只是借用这家民营医院的床位,而其他的设备、医生均来自李惠利东部医院。
李惠利东部医院
但手术后,凌杰发现涉事大夫、医院存在多处违规。他和家人认为,李惠利东部医院的大夫涉嫌充当“医托”。那么,李惠利东部医院和新东方医院是否有合作关系?当地卫生主管部门如何认定接诊大夫的行为?让我们先来了解一下整个事件。
今年20岁的凌杰(化名),因发现自己的胸部有些异常,到宁波李惠利东部医院就诊。彩超诊断结果显示,他得了乳腺增生。挂了专家号,他见到了该院甲状腺乳腺外科副主任医师黄春军。凌杰称,黄医生建议他尽快手术。“当时医生说得很明确,这个病要做手术,没有给我第二个方案。他问我这礼拜有空还是下礼拜?最终确定在11月11日礼拜六做手术。”
但手术的地点不是李惠利东部医院,而是一家叫宁波新东方医院的民营医院。据凌杰讲述称,黄医生告诉他,李惠利东部医院的床位紧张。“问诊的时候,黄医生向我表示,李惠利东部医院没有病床。可以帮我联系一下新东方医院,并且承诺那边的设备、人员、麻醉都是李惠利东部医院的,同时承诺我这个是微创手术,只需要一天就可以了,术后不影响工作、开车。”
凌杰告诉记者,他对新东方医院并不了解,但想到马上可以手术,并且医疗团队、设备都来自当地知名的李惠利东部医院,认为根据黄医生说的,手术是有保障的。但直到上了手术台,他才发现情况并不是这样。“把我推进手术室才意识到。因为我礼拜五就住进去了,做了很多术前检查,手术室里的那些医生我都见到过,都是新东方的医生,并不是他(黄医生)从李惠利东部医院带过来的。”
凌杰家属讲述称,11月11日下午3点左右,凌杰的手术在宁波新东方医院如期进行。下午6点手术结束,主刀的黄医生跟家属说“手术很成功”。晚上10点,护士发现凌杰创面出血,紧急召来黄医生等人做二次手术,进行止血。12日凌晨1点左右,二次手术完成,黄医生安慰凌杰家人说“孩子无大碍”。12日下午,凌杰家属叫了120急救车,将他送往李惠利医院本部。
在李惠利医院急诊病房,医生对凌杰的手术创面进行重新包扎,叮嘱凌杰几个月内不能进行剧烈运动。11月20日下午,凌杰出院,预计一周内拆线。凌杰及家属认为,手术不成功,质疑黄春军医生是“医托”,将其骗至民营的新东方医院。
新东方医院一位刘姓院长对此解释称,“因为李惠利东部医院床位有限,所以建议他到我这边来。而且他自己考虑之后,也愿意接受到这边来。正好黄主任周六会在这边做一些手术,但期间黄主任没有拼命打电话跟他说必须要来新东方。”
从新东方医院转院后,凌杰及家属多次找到李惠利医院和有关部门反映问题。手术之所以失败,是受到黄医生的怂恿转到了新东方医院。但新东方医院的刘姓院长认为,做两次手术不能算手术失败,而是出于病情考虑,对之前没有处理好的出血点再次处理。“希望病人少受罪,毕竟会有突发的东西在里面,这个谁都不想。做一个阑尾的手术,开两次刀的也有;一个甲状腺的手术,需要进三次手术室也很正常。”
本想在宁波知名的公立医院看病治疗,结果去了一家民营医院做手术。两家有合作关系吗?为何黄医生偏偏介绍凌杰去新东方医院做手术?
经过家属的一番了解,两家医院没有任何关系,新东方医院是黄春军医生多点执业的医院。李惠利东部医院宣传部门的同志表示,黄医生和凌杰家属的纠纷是其个人行为。“我们是不允许这样介绍去多点执业的其他医院,但这是他个人私下的,我们也管不了。一旦这种事情证实了,我们就要做严肃处理。”
李惠利东部医院表示,黄医生的事情已经损害了医院的声誉,他们也很冤枉。目前,已经暂停了黄医生的门诊。其他问题需等待管辖新东方医院的鄞州区卫计局做出调查结果后,再进一步处理。“患者在我们医院看诊,这是铁的事实,改变不了,所以我们就做出一个初步处理。至于他有没有介绍病人到那边去,还有后续的到那边做手术,医院一点也不清楚。对于他的这种行为,我们医院也没法怎么样。”
记者调查发现,黄医生是11月11日在新东方医院做的手术,而他在鄞州区卫计局的多点执业备案记录是11月13日。先做手术后备案,根据浙江省关于多点执业的相关规定,这是不允许的。鄞州区卫计局副局长毕校龙表示,“他手术的时候,并没有到我们这里备案。在管理方面,新东方医院是需要扣分的。”
此外,黄春军作为主刀医生,在新东方医院的手术记录上却没有他的签字,签字的是一位新东方医院的廖姓医生。鄞州区卫计局表示,这也属于违规。对于黄春军的行为是否属于“医托”,副局长毕校龙称,李惠利东部医院是市级医院,他们不便去调查。而对于多点执业的监管,基层卫生主管部门也显得力不从心。“执业注册管理方面,文件也好、规定也好,下面没有按照去做,该怎么样处罚也没有相应规定。在我们具体执行当中比较困惑。”
记者多次联系黄春军医生,他表示不愿意接受媒体采访。目前,宁波市卫计委已关注此事,鄞州区卫计局正在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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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央广网、东方热线等|编辑:苏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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