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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日报 2023-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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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河两岸鲜花开 (上海合唱团)




中秋、国庆双节将至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优化市场消费环境

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对全市各经营者(包括网络电商)

及相关单位发出提醒告诫书

蚌埠市市场监管局规范中秋·国庆期间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全市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优化市场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对全市各经营者(包括网络电商)及相关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价格法》和《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及价格政策,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加强价格自律,依法诚信经营。


二、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利用价格手段侵犯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三、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赠送物品或者服务(以下简称赠品)的,应当标示赠品的品名、数量。赠品标示价格或者价值的,应当标示赠品在同一经营场所当前销售价格。


四、严禁趁节日期间虚标商品价格、实施价格欺诈、哄抬价格以及散布涨价谣言。生产销售月饼等应节商品的标价及促销宣传要符合规定,不得使用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数字、图片或者视频等标示价格以及其他价格信息。


五、行业组织应当积极推动行业自律,鼓励简约、绿色包装,引导经营者合理定价,自觉维护市场秩序,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操纵市场价格。


本提醒告诫书发布之日起,全市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规范价格行为。节日期间,市场监管部门将不定期开展市场价格巡查检查,严厉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公开曝光。


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有关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有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1234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2022年9月2日



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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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蚌埠日报社 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融媒体记者:何沛

编辑:袁玉柱

校检:司从建

审核:朱素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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