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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医学院更名为蚌埠医科大学!教育部正在公示!
(网站截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有关规定以及第八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考察评议结果,经教育部党组会议审议,拟同意设置安徽公安学院等5所学校,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20日至11月24日。期间,如对设置学校有不同意见,请署名向我们反映。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发展规划司,邮编:100816传真:010-66020442
电子邮箱:ghsszc@mo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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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教育部网站
编辑:司从建 校检:袁玉柱
审核:李博
监制:王静 总监制:孟儒存小编2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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