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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看!@毕业生 全军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文职人员报名开始!四川省2020年“三支一扶”招募计划出炉!

雅安教育 2020-11-14

好消息
2020年全军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文职人员
具体报考条件往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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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延揽社会优秀人才为军队建设服务,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及有关政策规定,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将组织实施2020年全军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文职人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



军队文职人员的招考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或者社会人才。其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应届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是指2020年毕业且在当年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毕业生;非应届毕业生是指在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定向招考对象为军队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配偶子女以及现役军人配偶。


今年主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科级正职以下管理岗位和中级以下专业技术岗位文职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政治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符合军队招录聘用文职人员政治考核的标准条件。


(二)学历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报考在艰苦边远地区、岛屿的岗位,以及特殊岗位可不作全日制要求。驻艰苦边远地区、岛屿的单位定向招考军队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配偶子女以及现役军人配偶,除教学、科研、工程、医疗专业技术岗位外,报考学历要求可以放宽至大学专科。报考护理、艺术、体育岗位的,可为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三)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有招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资格。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外,报考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以及博士研究生报考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不作资格条件要求。


(四)身体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符合军队招录聘用文职人员体格检查的标准条件。


(五)年龄条件。


报考科级副职以下管理岗位或者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报考科级正职管理岗位或者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


(六)其他条件。


在符合以上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具体报考条件由用人单位根据招考岗位需要确定。


报考人员年龄计算和取得学历学位,截止时间分别为2020年6月30日、12月31日。


三、招考程序



(一)公布招考信息。


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通过军队人才网(网址:http://www.81rc.mil.cn或者http://81rc.81.cn),向社会发布2020年全军公开招考文职人员信息。


(二)报名及初审。


博士招考岗位报名时间为2020年6月17日8:00至21日18:00;报名资格条件初审,截止时间为6月23日18:00。其他招考岗位报名时间为2020年7月1日8:00至10日18:00;报名资格条件初审,截止时间为7月12日18:00。


报考人员根据公布的文职人员招考信息,通过军队人才网报名,按照报名流程及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选择用人单位、招考岗位和考试地点,确认无误后申请报名资格条件初审。军委机关各部门、各大单位政治工作部门通过军队人才网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初审,确认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一般2天左右反馈初审结果。申请报名资格条件初审以及通过初审的,不能修改报名信息或者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内资格条件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其中,博士招考岗位和其他招考岗位报考人员,分别于6月21日18:00至23日18:00、7月10日18:00至12日18:00期间未通过初审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初审的其他招考岗位报考人员,应当在7月13日18:00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名费,每门考试科目人民币50元。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并打印出报名回执方为有效报名。报名缴费后不予变更报考信息和退费。


对博士招考岗位,符合学历学位等规定报考条件且通过报名初审的报考人员,经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审批后,可以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其中面试人员名单统一在军队人才网公布。这类报考人员报名初审通过后,可直接打印报名回执,不需缴纳报名费;打印报名回执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三)统一考试。


报考人员可于2020年8月12日9:00至23日14:00,通过军队人才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考试。


全军统一考试于2020年8月23日进行,内容包括公共科目和1门相应专业科目,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基础。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大纲,可登录军队人才网浏览和下载。其中,专业科目考试大纲分为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外国语言文学、历史学、理工学、农学、医学、图书档案学、艺术学、管理学等13类44个专业。对专业科目考试大纲没有覆盖的小语种和少数民族语言专业岗位,专业科目笔试按照相应语种语言本科教育教学大纲命题。


公共科目考试时间:2020年8月23日9:00-11:00;


专业科目考试时间:2020年8月23日14:00-16:00。


(四)确定入围人员名单。


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按照90%考生上线的比例,划定公共科目合格分数线;根据招考岗位入围比例,对达到公共科目合格分数线的,再按照全军统一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试入围人员名单,并在军队人才网公布名单。


对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审核且取得全军统一考试有效成绩的军烈属等人员,实行加分优待政策。其中,军队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配偶子女,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加10分;现役军人、当年退役军人、在职病故军人和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配偶子女,以及在军队工作年限满5年以上的未纳编原社会招聘文职人员、社会聘用人员和服役年限满5年以上且被评为优秀士兵或者获得嘉奖以上奖励的退役优秀大学生士兵,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加5分。


军队派遣执行一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救治任务的未纳编原社会招聘文职人员、非现役公勤人员、社会聘用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在符合上述规定加分条件的基础上,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可以再加5分。其中,属于军队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配偶子女的,累计加分不超过15分;属于现役军人、当年退役军人、在职病故军人和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配偶子女的,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公共科目或者专业科目单科考试成绩为零分或者缺考的,不列入考试入围人员名单。


(五)组织面试。


用人单位对考试入围人员的基本情况、学历学位、专业资质、工作经历、准考证等原件或者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依据报考人员参加面试意向、资格条件审查等情况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名单由军委机关各部门、各大单位政治工作部门汇总审核后,由用人单位或者其上级单位按照规定组织实施面试。面试成绩确定后,由用人单位现场告知报考人员面试成绩。


(六)确定预选对象。


全军统一考试的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其中,公共科目、专业科目、面试成绩分别占30%、30%、40%。各科目成绩和总成绩可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用人单位按照计划招考人数1:1.2的比例,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预选对象,并及时告知本人是否被确定为预选对象。其中,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作为预选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面试成绩、专业科目成绩确定排名。


(七)政治考核和综合考察。

用人单位组织对预选对象进行政治考核和综合考察。政治考核主要考察政治面貌、宗教信仰、遵纪守法以及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综合考察主要考察现实表现、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八)体格检查。


体检在规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果3日内,向用人单位申请一次复检。其中,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者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体检医疗机构不予复检,体检结论以初检结论为准。符合规定需要复检的,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九)成绩查询。


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通过军队人才网,10月中旬左右提供全军统一考试成绩查询。考试客观题和主观题的阅卷工作均依托国家专门机构进行,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合分过程,除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成绩复查申请;属于成绩复查范围的,按报考指南规定程序和时限申请查分;复查期结束后,不再受理考生复查申请。


(十)确定拟录用对象。


对政审考察和体格检查合格的预选对象,用人单位按照总成绩排名确定拟录用对象名单,名单由军委机关各部门、各大单位政治工作部门统一审核后在本单位军地门户网站和军队人才网同步对外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对象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招考岗位和录用分数线,同时公布监督受理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天。


报考人员被确定为预选对象或者拟录用对象后,本人自愿放弃录用资格或者经核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从面试合格的对象中递补,并按规定进行政审考察、体格检查和网上公示。


对未纳编原社会招聘文职人员和社会聘用人员特别是业务骨干、军烈属,以及退役优秀大学生士兵,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十一)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选,由战区级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审批。新录用人员通过审批后,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其到岗工作。其中,专业技术岗位的新录用人员,用人单位应当按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博士招考岗位和其他招考岗位新录用人员首次聘用合同期限按照文职人员聘用合同管理有关规定执行,起始日期分别从2020年9月1日、12月1日起算。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时间为6个月。新录用人员名单,报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备案。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招考岗位要求学历学位,以及岗前培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新录用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四、特别提示



本次全军统一考试和面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报考人员可依据军队人才网发布的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大纲做好相关准备。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以及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020年全军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文职人员工作最终解释权归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


除此外

四川2020年“三支一扶”计划

也开始了
本次计划招募2200人
一起来看下招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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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近日,四川省2020年“三支一扶”招募计划出炉,今年计划招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含2020年应届毕业生)2200名到基层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


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可享受诸多优惠政策。包括可定向考录公务员,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可直接考核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硕士研究生加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以定向考录公务员为例,全省全年面向“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招录计划不低于总计划的15%,其中乡镇机关不低于总计划的30%。




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委组织部、教育行政部门、财政局、水利(务)局、农业(农牧)农村局、卫生健康委、扶贫开发局、团委: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关于实施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41号)、《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九部门关于“十三五”期间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34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省2020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募对象和报考条件
招募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含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支医计划”可放宽到成人教育医学专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报考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三)自愿到基层工作,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
(四)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
(五)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7月13日及以后出生);
(六)符合招募岗位需求的其他条件。
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三支一扶”招募在岗的人员,不得报考。凡在招募报名中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招募程序
招募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主要采取以下步骤进行:
(一)确定需求岗位(6月19日前):
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照《2020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名额分配表》分配名额数,填写《2020年“三支一扶”计划新招募岗位统计表》、《2020年服务期满“三支一扶”人员续期情况统计表》,于6月19日前将签章纸质件及电子文档报省“三支一扶”计划协调管理办公室。
(二)发布招募公告(6月28日):
求岗位经省“三支一扶”计划协调管理办公室审定后,于6月28日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首页“人事考试”专栏发布招募公告及需求岗位。
(三)宣传动员(6月28日—7月13日):
省“三支一扶”计划协调管理办公室在省级媒体上发布招募宣传信息,各市(州)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
(四)网上报名(7月7日—7月13日):
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免交报名费。报名网址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rst.sc.gov.cn)首页“人事考试”专栏,报名时间为7月7日至7月13日17:00。报考者登陆报名页面后按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四川省202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考试信息表》,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照片处理,并按提示上传照片。网上报名截止后,照片上传功能同时关闭。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上传的照片必须与本人相符,报考人填报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必须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上的信息一致,否则取消报考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五)资格初审(7月7日—7月14日):
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提供的账号密码和操作方法,按照规定条件,于7月7日至7月14日17:00对报考者填报的信息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报考者上传照片由系统自动审查),并在报考者报名后的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7月7日至7月13日17:00期间,资格初审未合格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7月13日17:00之后,报考资格未审查或资格初审未合格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者可在填报信息后及时登陆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六)打印准考证(8月4日—8月7日):
报名成功的考生,于8月4日至8月7日登陆报名网站相关页面,按照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不具备打印条件的考生,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报考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打印。考试时,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七)笔试(8月8日):
笔试时间为8月8日,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考试地点设置在各市(州)政府所在地。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八)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8月25日前):
笔试成绩于8月24日前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首页“人事考试”专栏中公布。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专人于8月21日至8月24日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领取考试成绩,并按从高分到低分确定3倍比例的面试人选,于8月25日前在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网站和人事考试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九)资格复审及面试(8月30日—9月5日):
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后组织面试。资格复审须查验考生身份证、毕业证(工作证)原件及《四川省202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考试信息表》;若政策规定需要单位同意才能报考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考务工作由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
中共党员、学生干部以及在校期间获得校级以上各种荣誉称号的,少数民族地区“双语”人才,农村紧缺专业、自愿回原籍(县、市、区)及家庭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
(十)体检(9月6日—9月7日):
面试后,根据考生总成绩,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标准要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文件要求,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医院体检结论后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若出现放弃体检或体检结论不合格的情况,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在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怀孕考生参加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司《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文件规定,在体检时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待考生孕期结束可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时,完成体检,作出体检结论,并与第二年“三支一扶”新招募人员同时录用上岗。
(十一)确定人选(9月9日—9月11日):
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及体检情况,于9月11日前将拟新招募人员名单和拟续期人员名单报省“三支一扶”计划协调管理办公室,并在本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网站和人事考试网站公布拟新招募人员名单。
(十二)签定协议(9月22日—9月23日):
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与新招募人员和当年续期服务人员签订服务协议。服务协议应明确“三支一扶”人员的服务所在地和服务单位、岗位。
(十三)录入数据(9月11日—9月24日):
各市(州)、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于9月24日前将新招募人员、续期人员资料录入全国“三支一扶”管理信息系统,并认真核对,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十四)岗前培训(9月24日—9月28日):
以市(州)为单位对新招募人员进行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
(十五)正式上岗(9月29日):
各市(州)、县(市、区)“三支一扶”计划协调管理办公室组织当年新招募和续期服务人员上岗。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三支一扶”计划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决策部署,是推进城乡基层治理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是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和基层成长计划的现实需要。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沟通协调,强力推进计划实施,确保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广泛宣传动员。
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各类媒体,大力弘扬以“勇于担当的责任意识、全心全意的服务态度、甘于奉献的精神追求、锐意进取的创新激情”为主要内容的“三支一扶”精神。要及时总结“三支一扶”人员服务基层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助力脱贫攻坚的好经验、好做法,对涌现出的先进典型,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大力宣传推广,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扎根基层、服务基层的观念。
(三)做好考试工作。
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严格按照笔试考务工作通知的有关要求,切实做好考场设置、考务人员培训、试卷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及时排查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考试安全有序进行。要按照要求,及时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并电话通知考生参加面试。凡有考生参加考试的岗位,均应确定面试人选,部分岗位参考人数不足招募计划数3倍的,可按低于3倍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同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进入面试。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面试人选缺额,由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对有人参加笔试,无人参加面试的岗位,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在本县(市、区)报考同一项目中参加面试且同意调剂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招募。各县(市、区)递补情况报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面试题目由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制定,面试工作由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四)严格资金管理。
各市(州)财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做好中央和省补助经费的测算、申报和监督检查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根据“三支一扶”人员在岗情况及时更新管理信息系统,并及时将更新情况送同级财政部门,以防止离岗人员冒领工作生活补贴。市、县财政部门要认真做好经费保障和管理工作,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和违规使用专资金。
(五)落实政策保障。
各地要按照《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17〕55号)、《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十条措施〉的通知》(川委办〔2019〕3号)、《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九部门关于“十三五”期间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34号)、《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8〕17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等文件规定,加强“三支一扶”人员日常管理和培养使用,认真落实好服务期间待遇和服务期满优惠政策。各要地进一步加大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直接考核聘用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力度,提供更多就业岗位,吸纳更多“三支一扶”人员留在基层、服务基层,切实把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对“三支一扶”人员的关心关爱落实到位。
服务期满“三支一扶”人员可享受的各项政策,适用于参加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基层项目且服务期满的志愿者。联系人:郑长宁 联系电话:028-86758956电子邮箱:2103868738@qq.com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水利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四川省扶贫开发局共青团四川省委员会2020年6月9日


来源:四川教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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