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证券:城投历史职能终止之日即信用风险发酵之时
据不完全统计,15年有2家地方融资平台宣告“退出地方政府融资职能”,16年这个数字为4家、17年共有9家、18年已达到62家。为何城投加速退出地方政府融资职能?而不再承担地方政府融资职能是其历史职能的终点还是信用风险的起点?
18年以来,宣告“退出地方政府融资职能”的地方融资平台已达到62家,较往年明显增多。城投公司宣布退出的平台理由主要有公司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以及债务与地方政府脱钩。
控制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举债行为是规范地方债务的重要举措,不再承担地方政府融资职能是《预算法》、43号文、88号文和50号文的内容,从文件中,可以看到2条明显的规律:
1、对平台融资建立问责机制。43号文问责融资平台,50号文问责当地政府及相关责任人,23号文问责金融机构,旨在剥离平台的地方融资职能。
2、开拓平台市场化融资道路。不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不管其是否退出银监会的融资平台名单,理论上就可以市场化融资和作为社会资本方参与PPP项目,解决融资的现实问题。
对于18年以来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加速退出“地方融资职能”,兴业证券分析师黄伟平等认为原因有一下三点:
结构性去杠杆推进,紧信用着手解决地方政府问题,已经进入实质性实施阶段
年初召开的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习近平主席指出“要以结构性去杠杆为基本思路,分部门、分债务类型提出不同要求,地方政府和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要尽快把杠杆降下来,努力实现宏观杠杆率稳定和逐步下降”,而融资平台成为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主要推手,地方政府成为结构性去杠杆的重要矛盾。从金融数据看,对地方政府及平台融资围追堵截,给地方融资平台输血的信托、委托等融资回落明显,融资平台的去杠杆已经进入实质性实施阶段,加速平台剥离地方融资职能。
地方政府的执行力提升
无论是去年底各地方实施的GDP和财政挤水分,还是摸底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还是今年的大部分地方政府经济增长目标有所下调,地方政府的工作重心在转变。而且部分地方政府已就地方政府债务问题明确表态,如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明确提出“从2017年起,利用3至5年、争取用3年时间把政府债务率降到合理水平”,地方政府也在加速对融资平台的处理和执行,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市场化。
融资平台似乎也在寻找融资的便捷途径,谋求转型的路径
过去几年,在经济下行周期中,中央采取宏观对冲措施,城投平台承担着更多的基建托底功能,城投融资也在极力往政府信用靠拢,以获得便利的融资。而在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飙升、平台融资职能弱化的环境中,城投的地方融资职能似乎多有诟病,一方面所做项目本身缺乏盈利、与地方政府基建等高度挂钩,另一方面融资平台又在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与中央政策违背。
通过比较2018年退出的62家地方融资平台,可以发现一些特征:
1、相似的公告,相同的内容。公告无非在于两点:现代企业制度建立,自负盈亏;原有债务得到了解决。
2、中西部城投退出为主,东部的反而甚少。初步统计,自“92号文”发布至今,多省叫停PPP,其中新疆地区的PPP退库数量最多,与退出地方融资职能的平台数量相对应,可以推断PPP加速退库和平台退出地方融资职能可能更多受地方政府债务清理影响。
3、平台下属子公司退出为主,平台整体退出为辅。退出的平台公司确实对接了部分公益项目,且资金来自国家的专项开发资金(专项金融债券等)。
此外,兴业证券通过比较这62家地方融资平台发现,城投平台自身盈利能力较弱,个体分化明显。当城投大波退出后,需注意相应的风险,
总的来看,退出地方融资职能的平台公司,从原则上已看剥离与政府的关系,市场化融资手段加强,可以起到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市场化和防止向地方政府输血的作用。但自身盈利能力普遍较弱情况下,退出后平台公司的法人治理机构如没有改变,党政领导依然参与公司经营,政府背景依然;退出后平台公司的政府融资功能如没有改变,基础设施、公益设施建设仍是平台公司的主要经营内容。
因此,平台公司要顺利实现市场化转型尚需一定时间及当地的更多资源整合。平台实现市场化转型的愿景美好,但眼前存在必经的坎,城投历史职能终点的同时可能也是信用风险起点(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