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这事儿定了!7月1日鞍山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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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定了!
7月1日起 鞍山正式实施轻微事故快处快赔
快处、快撤、快赔
从7月1日起
鞍山将在全市城区范围内
推行机动车辆损失事故自行协商处理机制
交警部门提醒市民
对符合快处快赔而不及时撤离事故现场的,造成交通堵塞的,接处警民警可按交通法规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
据统计,鞍山交警部门在接到的事故报警中,车损在5000元以下的事故占事故比例的70-80%。事故发生后,如果双方能做到拍完照片迅速将车移到路边再处理,不仅能提升简易事故处理速度,还能减少高峰期、繁华路段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道路拥堵问题。
同时,也减少了由于当事人长时间滞留在路面导致可能发生的二次事故。
交警部门提醒市民
快处办法实施后,市民发现符合快处条件后,应当尽快走快速理赔程序,以免造成交通的大规模拥堵。
问
快处新规实施后,驾驶员在遇到轻微事故的时候,如何快速理赔程序?
答
快处快赔适用于在鞍山市城区道路范围内(不包括海台岫地区),肇事车辆双方均在本市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之间发生的没有人员伤亡,且机动车能够自行移动、车辆损失金额在5000元以下的道路交通事故。
一旦发生符合上述规定情形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按以下步骤撤离现场、协商解决:
1
立即停车,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相互记录车辆号牌并交换联系方式,用手机、相机等给现场拍照或标划现场。
2
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立即将事故车辆就近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设置警告标志
3
相互查验驾驶证(双方要主动出示驾驶证,相互查验驾驶证照片与其本人是否相符)和保险凭证,自行确定事故责任。
4
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并索取报案号,填写《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各执一份,48小时内到交通事故保险理赔快速处理中心办理理赔手续。
5
双方若对事故成因有疑义或争执,可以拨打电话122,由交通警察处理。
如何拍摄交通事故现场照片?
在给肇事车辆拍照时,照片数量原则上不得少于四张,即肇事各方车辆的来车、去车方向远距离各一张,两车接触部位、地面相撞位置及车架号照片各一张。
对符合快处快赔而不及时撤离事故现场的,造成交通堵塞的,接处警民警可按交通法规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
交警呼吁广大驾驶员,如果发生了责任明确、事实清楚并且单车损失在5000元以内的事故,比如说轻微的刮擦、追尾或者没有伤人,应该尽快离开现场。希望通过快处办法,出行高峰交通都能畅通,每个交通参与者都能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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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晨报/印象鞍山记者 常琳
新媒体编辑:宁兆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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