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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发现了吗?锦绣小区3岁“被拐”小孩性别一会是男,一会是女...

王莉 黔东南信息港 2019-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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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1日,一则“3岁多小孩在锦绣花园小区附近被人拐走”的消息在微信朋友圈转发,许多热心市民想着尽自己的绵薄之力动动手指就转发到自己朋友圈了,于是这则寻人启事迅速在朋友圈传播。


而除了“小女孩被拐”这一版本,记者在朋友圈看到了“小男孩被拐”的另一版本。记者经过认真比对,两条信息内容除了被拐小孩性别不同,孩子丢失的时间、地点、酬金、预留电话等信息都如出一辙。


没过多久,记者又在朋友圈看到有人出来为这则寻人启事辟谣了,称她在朋友圈看到并转发的丢孩子的消息是骗人的,她拨打了寻人启事中的预留号码,电话是关机状态,并呼吁大家不要再转发。


(图中上半部分为网友辟谣消息,下半部分为转发的寻人启事)


记者随即也拨打了这则寻人启事中的预留电话,手机上显示这个号码的归属地是辽宁沈阳,记者先后拨打了5次,可该电话状态一直处于通话中,最后一次拨打时还关机了。


随后,记者从凯里市公安局获悉,经过调查核实,“3岁多小女孩在锦绣花园小区附近被人拐走”的虚假信息自2015年以来就在网上大量传播,多地已辟谣。近期,凯里市微信朋友圈中传播的此类信息纯属谣言。


凯里市公安局于2月11日17时41分在微博上发布辟谣信息。


同时,记者还在网站上搜索“今天上午一个三岁多小女孩在锦绣花园小区附近被人拐走了”关键词句,网页马上就弹出很多关于“3岁小女孩锦绣花园被拐”的辟谣文章,第一页的辟谣文章发布日期从2015年至2019年时间各异,搜狐、新浪、某省电视台等各新闻平台均有发声,时间最近的一条是当天(2月11日)“舜网新闻中心”和“百度贴吧—松原吧”的辟谣消息。


其中,《熊猫新闻》2018年6月28日转载《中国青年网》的一篇题为“锦绣花园3岁女童又被“拐走”?网友都看不下去了!”的辟谣文章中写道:“中国青年网北京6月27日电今日凌晨,西安网警官方微博@西安网警巡查执法发布通报辟谣称,西安当地3岁小女孩在锦绣花园被四十多岁男子抱走的有偿寻人启事是假消息,并指出从2015年开始全国各地的锦绣花园小区的3岁小妹妹都会被‘拐走’。”


另外,网友们的评论也甚是有趣。




凯里公安重要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根据刑法修正案(九)规定:

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谣言信息进行加工(如修改地名),传播达到一定数量,同样将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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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编辑:叶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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