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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屏:“悬赏令”发布不到48小时,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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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锦屏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发布一条“悬赏令”,发布后不到两天的时间,被执行人就主动履行义务,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顺利执结。
申请执行人厉某某与被执行人彭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1月4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收到案件后,及时与被执行人彭某某取得联系,向其告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法律后果,彭某某向执行法官承诺过年前将会付清,但彭某某仅支付5000元,就未再履行剩余的案款15000元。后法院依法对彭某某限制高消费,并冻结其微信里的余额3000余元,并多次敦促其支付剩余的案款,但始终未兑现。
4月13日16时许,法院根据厉某某的申请,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发布“悬赏令”向社会悬赏查找彭某某的下落和财产线索。4月15日10时许,彭某某得知自己被“悬赏执行”后,也深刻感受到给自己带来的严重影响,其主动联系执行法官付清了剩余案款,法院也及时解除对彭某某的“限制高消费令”以及“悬赏令”。
法院发布“悬赏令”,给被执行人带来巨大的心理压力,敦促其主动履行义务,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得到执行兑现,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覃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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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黔东南信息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