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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回事?黔东南一业主房屋漏水拒交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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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法官,我的门禁被物业锁了,进出很不方便,我想起诉他们,行吗”
“她欠了一年多的物业费没交,她想起诉我们?我们还想起诉她呢”
日前,家住黔东南州榕江县新城区某小区的徐某向县法院立案庭打来求助电话。物业公司接到法官电话后也“一肚子的火”。
因徐某家住楼顶,房屋漏水,刚装修的房间变成了“花脸猫”,新购的家具家电不同程度受损。徐某多次寻求物业协调未果,因此从2020年4月起拒交物业费,物业公司则以徐某拒交物业费为由,将其门禁“上锁”,致使徐某一家难以自由进出。双方从此上演“赌气战”,互不相让。
县法院立案庭法官顾业成了解到纠纷“症结”后,通过电话分别指出:房屋漏水,业主不得因此拒交物业费;业主拒交物业费,物业也不得因此关闭门禁。同时,顾法官建议徐某,看好购房合同及物业服务合同,及时履行缴纳物业费义务,找准房屋漏水维修责任主体;物业公司要学习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开放门禁,停止侵权。双方应当坐在一起,理性协商,促成问题解决,诉讼不是解决纠纷的唯一办法。双方接受了法官解决问题建议。
6月17日,法官通过电话进行回访,徐某回复:物业费已交,门禁已开,房屋漏水问题已得到解决。
常年法律顾问:贵州贵信律师事务所 值班律师:潘帅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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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榕江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