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生命没有“如果”!转弯山道逆行引事故……事发锦屏

 荐·读

网红“曝光”自己无证驾车,态度还有点嚣张:来捉嘛!结果……

黔东南这家饮用水已整改合格!




导 语 

近日,贵州省锦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辖区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小型普通客车行经一山道急转弯上坡路段时,碰撞了一辆正在行驶中的摩托车。



事故发生前,驾驶人曹某驾驶一辆白色小型普通客车,由锦屏县敦寨镇往铜鼓镇方向行驶。当行至大曲线16公里500米处一急转弯上坡路段时,越过道路中心线逆向行驶,导致对向行驶的摩托车驾驶人龙某下坡时发生侧翻后向左搓滑,而后因曹某驶回右侧车道时临危操作措施不当,导致车辆与倒地摩托车发生碰撞且碾压驾驶人龙某,造成龙某经医院现场抢救无效死亡、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


交警认定,在本次事故中,曹某驾驶车辆行经有道路中心实线的路段时,越过中心线逆向行驶, 是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1



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驾驶证记12分,暂扣其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九)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机动车“反其道而行”

极易与正常通行的车辆发生碰撞

给自己与他人的人身安全带来危险



黔东南交警安全提示:逆行风险大,生命无返程,明知不行偏逆行,是对他人生命安全的漠视,请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常年法律顾问:贵州贵信律师事务所  值班律师:陆 淼

新闻热线:0855-8222000  商务热线:15085693922

来源:黔东南交警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