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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促”转弯相遇酿悲剧!黔东南发生一起道路交通死亡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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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雹再度来袭!黔东南本周还有雷雨、大风,就在这两天……

昨天,镇远发生一起车祸,引发关注……警情通报来了!




(小轿车司机):如果当时你看见了我向你奔来你会不会慢下来让让我?


(拖拉机司机):如果放慢速度,那结局也许会不同。


Civilized Driving

文明驾驶

对超速行驶说“不”


导  语preface

2021年11月26日,贵州省榕江县古州镇头塘村发生一起道路交通死亡事故—一驾驶人王某某驾驶贵08-907XX号轮式拖拉机,与驾驶人李某驾驶的贵HU65XX号小型轿车(共载4人)发生碰撞,造成贵HU65XX号小型轿车乘车人杨某某经抢救无效后死亡、其它两人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现场照片



事故调查

经调查:王某某持G2型拖拉机驾驶证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实载:16800kg,核载:1000kg)的轮式拖拉机上道路行驶,在没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点掉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车辆通行,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及第四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其违法过错行为是导致此次事故发生的一方面原因;李某持C1型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贵HU65XX号小型轿车上道路行驶速度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实测值:92km/h,限速值:60km/h),遇前方车辆掉头时临危操作措施不当,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及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其违法过错行为是导致此次事故发生的另一方面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之规定,双方驾驶员——王某、李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同等责任。


法 律 速 递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上,机动车不得超过下列最高行驶速度:

(一)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3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40公里;

(二)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5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70公里。


欲速则不达

多少血泪的教训

告诉我们

超速抢来的不是时间

而是事故

01

超速行驶,易导致驾驶员反应能力下降。由于车速高,驾驶员的注视点越凝视远方,视野角度会越小,往往车窗外事物一掠而过,而人在视野内感觉一个目标要0.4秒,看清事物平均需1秒钟。遇突发危险情况,就没有足够的时间判断和采取紧急措施。

02

超速行驶,易导致驾驶员反应距离延长。当机动车行驶速度为60公里/小时时,一般人从意识到危险到实施刹车动作反应时间大致需要0.7秒至1.0秒钟,反应距离约为17米(空驶距离);当以120公里的速度行驶时,人的反应距离约为39米(空驶距离),成倍上升。

03

超速行驶,易导致车辆制动距离延长。随着车速的提高,车辆的制动性能降低,摩擦系数下降,制动距离延长,需要停车时不能及时将车停住。另外,车速提高后,车辆的震动和颠簸将增大,影响车辆的安全行驶。
总而言之 超速行驶 遇到突发情况时驾驶员和车辆的反应速度都大打折扣危险一触即发各位驾驶员朋友不管何时驾车上路
都请做到 安全文明驾驶! 

END



新闻热线:0855-8222000  商务热线:15085693922

来源:榕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黔东南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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