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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警方通报
警情通报
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侦办的姜某涛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目前已进入清算退赔阶段。为保障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使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现通告如下:
请尚未接到清退通知的集资参与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合同材料、收付款凭证、收付款银行卡等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单面复印);收付款银行账户交易明细原件(首笔投资前一个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银行打印并加盖印章),或集资款项的银行存取款凭证等相关资料,到芝罘分局经侦大队报案。持非本人姓名集资凭证的报案人,需凭证上署名的人员随同到场说明情况。对弄虚作假、作伪证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追责。
报案日期截止至2022年5月19日。
联系单位: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经侦大队
联系电话:0535-6209005
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
2022年4月18日
警情通报
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
202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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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芝罘公安、经侦大队
责编丨杨云阁 校对丨赵成玉
监制丨侯召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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