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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百说,又到了一年毕业季,做父母的,除了操心孩子身体成绩,更操心的是,会去哪一所学校?这所学校好吗?……



(图片来源网络)


小百整理了北海市教育局公布的北海市直属幼儿园2016年秋季学期招生简章北海市直属义务教育学校2016年秋季学期招生简章,供各位家长参考!



 北海市直属幼儿园2016年秋季学期招生简章


招生对象

1、市机关幼儿园招生对象为具有海城区、银海区常住户口,身体健康,适应集体生活的适龄儿童。

2、市第一幼儿园招生对象为具有海城区常住户口,身体健康,适应集体生活的适龄儿童。

3、市第二幼儿园、第三幼儿园、市政府机关幼儿园招生对象为身体健康,适应集体生活的适龄儿童,不受户口限制。

4、市涠洲岛幼儿园招生对象为具有涠洲镇常住户口,身体健康,适应集体生活的适龄儿童。


年龄要求

小班招生年龄段为2012年9月1日起至2013年8月31日止出生的适龄儿童。


报名时间

2016年6月9日—13日。逾期不予办理。


报名办法

1.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2.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根据儿童就学的实际,登录“北海教育网(”,点击左下角“市直学校报名入口”,选择“幼儿园报名入口”,再选择就读的幼儿园报名入口,进入报名系统,并如实填写报名表的有关内容,每名适龄儿童只能报读一所幼儿园。


招生办法

各幼儿园招生采用电脑随机抽签派位和审核材料两个环节进行。


(一)电脑随机抽签派位

报名结束后,定于7月下旬在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中,利用招生录取系统,根据招生计划,采取电脑随机抽签派位的方式,确定拟录取名单。届时请人大、政协、家长代表、教师代表到现场监督派位全过程。拟录取名单将在各幼儿园网站或幼儿园内的宣传栏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若无异议,各幼儿园即电话通知适龄儿童的监护人提交有关报名材料进行审核。

现役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福利机构监护儿童以及五保供养儿童等如电脑随机抽签派位时未能录取,由市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


(二)材料审核

1.审核材料时,监护人须持幼儿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健康证、幼儿近期一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1张)并携同报名幼儿一起到幼儿园进行材审核料。

2.如发现提交虚假材料,违反招生规定的,则取消录取资格。

3.审核材料合格者,则确定为正式录取,录取通知书于审核材料合格后2天内,由招生幼儿园发放。


新生入学

适龄儿童的监护人接到录取通知书后,按规定时间和录取通知书的有关要求到招生幼儿园办理入学手续。


招生纪律

招生录取工作实行“阳光招生”。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纪律,在招生过程中不得对入园儿童或家长进行测试和变相测试;不得巧立名目以设置特色班、兴趣班吸引招生;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北海市招生委员会

2016年5月16日


市直幼儿园地址咨询电话招生计划如下:


学校

地址

咨询电话

班额

北海市

机关幼儿园

北海市广东南路公务员小区以西,南京路以东的交汇处

0779-2020981

5个小班

125人

北海市

第一幼儿园

北海市海城区解放路15号

0779-2023598

5个小班

125人

北海市

第二幼儿园

北海市海城区和平路西祥毛里21号

0779-2023596

4个小班

100人

北海市

第三幼儿园

北海市海城区新安街光明里五巷2号

0779-2023597

4个小班

100人

北海市

政府机关幼儿园

北海市海城区东二巷2号市政府大院内

0779-2035837

2个小班

50人

北海市

涠洲岛幼儿园

北海市涠洲镇城仔村

0779-6016572

1个小班

25人



北海市直属义务教育学校2016年秋季学期招生简章


招生对象和条件


(一)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

1.具有海城区常住户口(除地角办事处辖区、高德办事处的赤西居委会、涠洲镇户口外),年满6周岁(即201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身体健康无严重传染病的适龄儿童。

2. 报读市外国语实验学校,须具有海城区或银海区常住户口且居住在该校招生服务范围内,年满6周岁(即201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身体健康无严重传染病的适龄儿童。


(二)初中一年级的招生对象。

1.具有海城区常住户口(除地角办事处辖区、高德办事处的赤西居委会、涠洲镇户口外)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2.具有银海区户口且系丰海小学招生范围内的丰海小学应届毕业生。

3.报读市外国语实验学校,须具有海城区或银海区常住户口且居住在该校招生服务范围内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满足以下条件的可报读市直初中一年级:在海城区小学或外地小学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其法定监护人在我市直属学校招生范围内具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和住所,并能提供完整报名材料。


招生学校和招生范围


(一)招生学校。

1.小学一年级招生的学校有:市实验学校、市第二实验学校、市外国语实验学校。

2.初中一年级招生的学校有:市第一中学、市第三中学、市第五中学、市第六中学、市第八中学、市第九中学、市实验学校、市第二实验学校、北京师范大学北海附属中学、市外国语实验学校。


(二)招生范围。

1.学生和法定监护人家庭实际住址在铁路沿线以北的海城区行政区域内(除地角办事处辖区、高德办事处的赤西居委会、涠洲镇外)。

2.学生和法定监护人家庭实际住址在银海区丰海小学、市外国语实验学校招生服务范围的区域内。

各义务教育学校具体招生服务范围详见附件。


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小学一年级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6月17—19日。

2.报名地点:各招生学校(市外国语实验学校报名地点设在市教育局便民服务大厅)。


(二)初中一年级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5月25—30日。补报名时间:6月15—17日。

2.报名地点:在海城区小学(含丰海小学)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在所就读学校报名;不在海城区小学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到市招生考试院(市教育局便民服务大厅)报名。


报名和招生办法


(一)小学一年级招生办法。

1. 市实验学校、市第二实验学校、市外国语实验学校原则上采取分区划片就近入学与学区制电脑随机抽签派位相结合办法进行录取。

2.在学校招生服务范围的适龄儿童少年,携带相关材料直接到学校报名;不在学校招生服务范围的适龄儿童少年(含地角办事处辖区、高德办事处的赤西居委会、涠洲镇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先到海城区教育局报名,再凭报名回执和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到招生学校报名,每名学生限报一所学校。

3.招生学校录取服务范围内符合条件的报名学生,如完成划定的服务范围招生任务后有空缺,剩余的空缺学位由市招生考试院组织进行电脑随机抽签录取,未能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由海城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入学。


(二)初中一年级招生办法。

1.市一中、三中、五学、六中、八中、九中、市实验学校采取单校分区划片,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招收新生。在学校招生范围内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在所就读小学报名。

2.市第二实验学校、市外国语实验学校、北京师范大学北海附属中学原则上采取分区划片就近入学与学区制电脑随机抽签派位相结合办法进行。其中市第二实验学校、市外国语实验学校招收海城区户口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含地角办事处辖区、高德办事处的赤西居委会、涠洲镇户口的应届毕业生);北京师范大学北海附属中学招收一县三区户口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3.在学校招生范围内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在所就读小学报名,不在学校招生范围内的小学应届毕业生携带相关材料到招生学校报名,由市招生考试院组织进行电脑随机抽签录取。


报名时需交验的资料


小学、初中入学对象报名时分别携带以下入学报名证明材料(验原件,提交复印件)。凡报读初中的还需提交小学毕业证书或毕业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


(一)户口在海城区的学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学生本人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2.居住证明(以下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①学生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所有权证;②在市房产交易中心备案的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及购房完税票据;③单位或房产部门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和署名为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水电费缴款凭证)。


(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交以下材料:

1. 学生本人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如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本,则须提供双方户口簿)。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属银海区、铁山港区的提供由辖区公安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明)。

3.非海城区小学毕业的学生,需原就读学校的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在乡镇小学就读的由乡镇教育办出具)该学生在户口所在地就读缺乏监护条件,须到法定监护人工作所在地学校就读的证明或函件。

4.学生本人的《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个人基本信息表》。

5.住所证明(以下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①法定监护人的《房屋所有权证》;②在市房产交易中心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及购房完税票据;③房屋租赁合同及出租房屋完税票据)。

6.务工证明(以下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①法定监护人的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②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③北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经办中心出具的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凭证)。


录取


(一)分配录取。

1.由市招生考试院实施一级管理,实行单校划片,按“人户一致,学生与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住址一致,户口住址和家庭实际住址一致”的原则就近分配入学。

2.如户口、房产证和住址不一致时,则由市招生考试院以家庭实际住址证明(即报名时提交的住所证明的住址)为依据相对就近分配入学。未能提供家庭实际住址证明的学生,根据各学校生源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3.分配录取时先安排学校招生服务范围内、具有海城区常住户口的应届小学毕业生,然后再根据招生学校生源情况安排符合报名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二)电脑随机抽签录取。

 市实验学校、市第二实验学校、市外国语实验学校、北京师范大学北海附属中学先录取招生服务范围内符合条件的报名学生,如完成划定的服务范围招生任务后有空缺,剩余的空缺学位由市招生考试院组织进行电脑随机抽签录取。届时请人大、政协、家长代表、教师代表到现场监督派位全过程。

对逾期报名者,由市招生考试院根据录取后各招生学校生源情况再进行分配录取。


核查


各招生学校在录取前和录取后要认真核查学生报名信息,重点核查学生和法定监护人户口、家庭实际住址,确保学生报名信息真实、可靠。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虚报家庭实际住址等违反招生规定的,要及时上报市招生考试院并按如下规定处理:

(一)将弄虚作假、虚报家庭实际住址等违反招生规定的不良行为记入学生个人的诚信档案。

(二)在招生工作期间,由招生学校将违反招生规定的学生档案退回市招生考试院,并取消该学生的入学资格,由市招生考试院根据各招生学校生源情况进行再分配录取。

(三)违反招生规定的初中学生,取消该生参加中考时报考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生的资格。


入学


(一)发放录取通知书。8月下旬,各招生学校发出录取通知书。

(二)办理入学手续。学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按规定时间携带录取通知书及户口簿等有关材料到招生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招生纪律


(一)招生分配工作实行“阳光招生”,严格执行“三公开”规定,即:“小学公开学生的户口住址和家庭实际住址情况,招生部门公开招生计划和分配方案,招生学校公开核查结果”,切实做到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二)市招生考试院和各有关学校要切实加强招生工作管理,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招生纪律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附则


借读生在初中毕业时,参加中考不能作为定向生被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

本简章解释权属北海市招生委员会。


                            北海市招生委员会

                             2016年5月16日


北海市直属义务教育学校2016年招生服务范围


招生学校

招生服务范围

北海市

第一中学

长青北路、长青路、光明路(政法里、路)、北部湾中路(四川路以东)、公园北路(长青东路以北)、和平路、中山东路(东一、二巷、朝阳路)、中山外路、中山中路、珠海东路、珠海外(珠海横街)、文明路(里)、文明南路(唐仔村、长青东北一、二、三、四巷)、新安街、滨海(一、二)路、红帆步行街、民族路、民生路、新中路、祥毛里、中华街、兴华街、解放路、菜园路(里)(建文路、海城小区、建政小区)、北京北路(北海大道以北、北部湾中路以南)、垌尾新区、石子岭、幸福街、新安街(里)、新建里、牛皮巷(担水巷)。

北海市

第三中学

中山西路(民建街)、珠海中路、珠海西路、三中路(前进路、独树根、渔港路)、外沙、海边街(海堤街)、海角路(新兴、南万、林屋)、北部湾西路(四川路以西、变电东、南)、四川北路宝谊大厦以北、贵州北路(北海大道以北)、云南北路(北海大道以北)、云南中路(西)、西藏路、北海大道4(云南路以西)、昆明路、重庆路4(云南路以西)、共和(群和)、地角办事处、火烧床、屋仔村、新建路。

北海市

第五中学

四川北路(北海大道以北至农业银行)、四川中路(西南大道以北)、北京路以西(北海大道以南、西南大道以北)、广场西里(含富贵路)、贵州中路(西南大道以北、北海大道以南)、云南中路东(西南大道以北、北海大道以南、嘉莱酒店以东)、北海大道3(云南路以东、北京路以西)、重庆路3(云南路以东、北京路以西)、广场东里。

北海市

第六中学

高德(含庙山、翁山、十八小)、马栏(含大、小岭)、吉车、包屋、庞屋、徐屋东、南、西(三巷以上)、上海路北(重庆路以北)、北部湾东路1(湖南路以东)、海南路东(湖南路以东)、茶亭东路(湖南路以东)、湖海东路(湖南路以东)、北海大道1(湖南路以东)、重庆路1(湖南路以东)。

北海市

第八中学

北部湾东路2(湖南路以西)、湖南北路(重庆路以北)、海南路西(湖南路以西)、茶亭西路(湖南路以西)、长青东路、深圳路(南海路)、广东北路(北海大道以北)、广东中路(北海大道以南、重庆路以北)、体育路(油行村、大襄)、公园南路(长青东路以南)、北京路以东1(北海大道以南、重庆路以北、湖南路以西)、红路岭。

北海市

第九中学

上海路南(重庆路以南)、湖南南路(重庆路以南)、广东南路(重庆路以南、铁路以北)、四川南路(西南大道以南)、北京路以东2(重庆路南、西南大道以北)、贵州南路(西南大道以南)、云南南路(西南大道以南)、重庆路2(北京路以东、湖南路以西)、北京南路(西南大道以南)、驿马、西南大道1(广东路以东)、西南大道2(西藏路以东)

北京师范大学

北海附中

西藏路以西、北海大道西延线以南、铁路以北区域、丰海小学服务范围应届毕业生。

北海市

实验学校

北海大道以北、广东路以东(不含广东路)、湖南路以西(不含湖南路)、长青东路东以南(不含长青东路东、东海市场)的湖海路(含海洋研究所以西)、铜鼓里、铜鼓岭、翟屋西、深圳南路(市土地局、聚宝苑以南,不含市土地局、聚宝苑)、华海小区等路段内。

注:以上路段不含马路一线地段(北海大道除外)。

北海市

第二实验学校

东海街:东至电大,西至湖南路;东南徐屋西一至二巷;西南房管楼1—5幢。

北海市

外国语实验学校

东至领海假日年华、昕景华庭、莱茵名郡、世纪新苑、碧海花庭、兴海社区、美欧庭院;西至梁屋村。


▍图文资料:北海市教育网、网络

▍综合编辑:北海百事通整理编辑(转载须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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