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祭日‖举国之殇,永志不忘!
国家公祭日的设立,是缅怀过去,也是更好的面向未来。对于我们青年一代,战争已经远去,但是国家饱受灾难的历史从未远去。中华民族走向复兴,就需要我们青年人铭记历史,不忘国耻,不断鞭策自己前进。
什么是国家公祭日?
国家公祭日是一个国家为纪念曾经发生过的重大民族灾难而设立的国家纪念活动,由国家权力机关决定。
12月13日国家公祭日全称是“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是为了悼念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和所有在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战争期间惨遭日本侵略者杀戮的死难同胞,揭露日本侵略者的战争罪行,牢记侵略战争给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造成的深重灾难,表明中国人民反对侵略战争、捍卫人类尊严、维护世界和平的坚定立场。
历史事件
1937年12月13日,侵华日军在中国南京开始对中国同胞实施长达四十多天惨绝人寰的大屠杀,三十多万人惨遭杀戮,制造了震惊中外的南京大屠杀惨案。这一公然违反国际法、日内瓦公约的残暴行径,铁证如山,经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设立的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和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的审判,早有历史结论和法律定论。
2005年第60届联大全体会议一致通过,决定将每年的1月27日定为“国际大屠杀纪念日”。这是为纪念1945年1月27日,苏联军队解放了最大的纳粹死亡集中营波兰奥斯维辛。二战期间,在这里110多万人遭纳粹屠杀。也以此反对任何否定纳粹大屠杀历史事实的做法,并要求所有国家教育并帮助下一代了解有关种族屠杀的罪行。
2014年2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决议,拟将9月3日确定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拟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
2014年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经表决通过,决定将9月3日确定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 ,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
2014年7月6日,“国家公祭网”正式上线。
2018年10月31日,南京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南京市国家公祭保障条例》,其中将国家公祭日当天全城默哀一分钟的倡议,明确列入法规。
接下来我们采访了几位同学对于这一历史事件的感受, 来看看他们怎么说:
勿忘历史,勿忘耻辱,勿忘那个年代我们受辱的局面,珍惜革命先烈用血拼出来的天下,珍惜我们生活的环境,珍惜来之不易的生活,惨痛的历史面前,我们不仅要铭记真实的历史,更要吸取经验教训,明白落后就要挨打,落后就永远处于被动受辱的地位,任何时候,都要强大我们的自身,只有国家强大了起来,立于世界强国之席,让外国侵略者不寒而栗!
——19级理学院王奥
以国家的高度,以立法的形式,设立公祭日,悼念死难同胞,恰好契合了民众的意愿。在这一天,我们感念逝者,还生命以尊严。唯其不可忘却,他们才能在民族记忆和历史长河中成为永恒。之所以不能忘,不敢忘,是因为它给我们以教训和启迪。落后就要挨打,要想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惟有自立自强。只有以史为鉴,才能开创未来。我们要牢记历史,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我们也要认识到和平来之不易,我们热爱和平,更要努力维护和平。
——20级文法学院张艺
南京大屠杀是中国经历过的最大苦难之一,我们不会也不应该忘记83年前,我们中华民族所承受的伤害。铭记历史是为了面向未来,而不是为过去所累。我们应该做的是去居安思危。只有不忘国耻,不断前进,才能避免这样的事情再次发生。我们要捍卫我们来之不易的和平!
——20级工程技术学院黎世杰
在这一天,我们纪念它,并非我们要记仇复仇。而是纪念战争给我们带来的灾难,国家公祭日,是在向全世界表达我们热爱和平、维护和平的决心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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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文字摘自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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