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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自带酒水”“小区车位归开发商所有”……都是“霸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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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对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要依法惩处、决不姑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刚刚过去,为自己的权益,我们应该知道“先签收后验货”“禁止自带酒水”“特价、促销商品概不退换”…这些其实都是霸王条款,遇到果断投诉!必看!
擦亮眼睛 保护权益
来源:人民日报、中国法院网、新华网等
编辑:侯红玲
责编:王勍 李蔷
终审:张晓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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