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区道路交通管理,规范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05号令)第十六条规定,交警部门现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新增3个电子警察路口及
19个移动电子警察路段
该批设备将于今天(2月1日)启用
新型电子警察具备抓拍闯红灯、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逆向行驶、违反禁止标线规定、违反禁令标志规定等多种交通违法的功能,移动电子警察设备具备抓拍违反规定停放的功能,可有效规范我区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请广大驾驶员守法出行、安全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