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花都区税务局
有关负责人表示: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花都区区税务局正式挂牌,标志着花都税收工作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全区税务干部将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牢抓住关键环节和时间节点,不遗余力推动改革措施落地,全力以赴推进征管职能转变和纳税服务便利化,最大限度释放改革红利,努力实现新税务、新气象、新作为。
7月20日,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花都区税务局
正式挂牌成立,
标志着原广州市花都区国家税务局、
原广州市花都区地方税务局正式合并,
各街(镇)税务分局统一同步挂牌,
标志着该区两级税务机构合并和挂牌全部完成。
按照改革方案,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花都区税务局
将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保费
和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
承继原广州市花都区国家税务局、
原广州市花都区地方税务局税费征管的权利义务。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花都区税务局
有关负责人表示: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花都区区税务局正式挂牌,标志着花都税收工作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全区税务干部将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牢抓住关键环节和时间节点,不遗余力推动改革措施落地,全力以赴推进征管职能转变和纳税服务便利化,最大限度释放改革红利,努力实现新税务、新气象、新作为。
我区税务机构合并和挂牌后,
会带来哪些变化呢?
看下面~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花都区税务局
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花都区税务局于7月20日正式挂牌。为确保税务机构改革后各项税收工作平稳有序运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花都区税务局挂牌后,承继原广州市花都区国家税务局、原广州市花都区地方税务局的税费征管等职责,并严格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2号)《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市县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4号)《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所明确事项和规定执行。
二、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花都区税务局办公地址为: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天贵路106号,邮政编码:510800,联系电话:020-86899877。原广州市花都区地方税务局办公区(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云山大道35号,邮政编码:510800,联系电话:020-86834144)为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花都区税务局云山大道办公区。
三、2018年7月20日起,原“广州花都国税”“花都地税”微信公众号、“广州花都地税”新浪微博停止使用,相关用户、功能、数据整合迁移至“广州税务服务号”微信服务号、“广州税务”微信订阅号。
四、纳税人提起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纳税服务咨询和投诉、税务干部违纪举报、信访诉求,均可以信函方式统一寄送至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花都区税务局(办公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天贵路106号,邮政编码:510800),税收违法行为检举可以信函方式寄送至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稽查局举报中心(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46号;邮政编码:510620),或分别通过以下渠道提出: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联系电话: 020-86899877;
纳税服务咨询和投诉,联系电话: 12366;
税收违法行为检举,检举电话: 12366;
税务干部违纪举报,举报电话:020-36885303;
信访诉求,联系电话:020-36993066。
五、原广州市花都区国家税务局、原广州市花都区地方税务局及其派出机构的涉税涉费业务印章停止使用,按规定启用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花都区税务局税费业务专用章、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花都区税务局代开发票专用章、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花都区税务局征税专用章、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花都区税务局退库专用章、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花都区税务局印花税收讫专用章、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花都区税务局行政许可专用章。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花都区税务局
2018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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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今日花都(ID:hdbnews)
图文:李继宗 通讯员:古芳萍
编辑:花无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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