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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事】花都一企业工业废水当宝卖?“自作聪明”被捕了!
近日
花都区检察院对花都区炭步镇某企业
倒卖工业废水污染环境一案
作出审查决定
对犯罪嫌疑人彭某某、任某某
以涉嫌污染环境罪依法批准逮捕
案情回顾
犯罪嫌疑人彭某某是位于花都区炭步镇的广州市美X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实际经营者,该企业是一家以生产硫酸铝(一种净水剂)为主要产品的化工企业。从2015年11月开始,该公司未经批准增加生产复合型净水剂(在硫酸铝中加入硫酸亚铁、三氯化铁、氯化亚铁等成分)。为了达到降低成本、增加利润的目的,嫌疑人彭某某主动联系,先后向广州惠X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购买或回收工业废水作为生产原料。
2016年6月,该公司被群众投诉,当地政府遂勒令其停产搬迁,并对其断电。停产后,犯罪嫌疑人彭某某在明知没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仍擅自回收大量工业废水至该公司的储液池内收集、贮存并向其它有需求的企业(如清远市某漂染厂)销售,以此从中牟取非法利益。期间,犯罪嫌疑人任某某自带一辆经过改装的没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槽罐车负责为嫌疑人彭某某运输这些工业废水,按照运输量和路程远近收取报酬。
2018年6月,花都区环保局对该公司进行了查处,经现场勘查,厂区内储液池内存放有疑似属于危险废物的废酸液约300吨。经检测其2号废液池,显示该池内强酸废液的质量为24.131吨(废液具体重量以后续无害化处置称重为准)。经取样检测该公司厂区内七个液体池的废液以及任某某的槽罐车内残余废液,结果显示:这些废液丧失原有利用价值并且其腐蚀性、浸出毒性均超出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指标限值,应当认定为危险废物(属于固体废物,废物类别为HW34废酸,废物代码为900-349-34)。
经检测,证实该公司地块场地土壤中主要污染物为砷且4m以下土壤呈酸性,其中砷超标50.91倍;地下水井的重金属均有不同程度检出,其中砷超标5.56倍,铅超标13.2倍,锌超标34.2倍,镍超标67.5倍,锰超标232倍。说明该场地贮存的废酸液存在一定程度泄露,土壤及地下水已受到废酸液的污染。
截止检察机关对两名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时止,初步查明两名嫌疑人非法收集、贮存、销售的危险废物达数千吨。
在这起案件中,可以看到某些提供工业废水的企业和个人不仅不会向嫌疑人收费反而乐此不疲,因为处理这些工业废水会发生费用,让嫌疑人拉走就会节省一大笔开支,而购买这些工业废水的企业也因为价格低廉而心照不宣地接受,各方各取所需,同流合污!可见,工业废水的非法买卖存在着一个黑色产业链。目前,该案件仍在进一步侦查中。
环保小科普
保护环境,人人有责
青山绿水的良好生态环境建设
有赖于全民环保意识的增强
和环保能力的提高
下面小编就与大家一起
从这起案件中学习一点环保知识
一、认识一下“工业废水”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所倒卖的工业废水究竟是个什么东西呢?现在来让我们一起看看它的真面目。
工业废水是指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和废液,其中含有随水流失的工业生产用料、中间产物、副产品以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包括生产废水、生产污水及冷却水。工业废水种类繁多,成分复杂。由于工业废水中常含有多种有毒物质,污染环境对人类健康有很大危害,因此要开发综合利用,化害为利,并根据废水中污染物成分和浓度,采取相应的净化措施进行处置后,才可排放。
工业废水造成的污染主要有:有机需氧物质污染,化学毒物污染,无机固体悬浮物污染,重金属污染,酸污染,碱污染,植物营养物质污染,热污染,病原体污染等。许多污染物有颜色、臭味或易生泡沫,因此工业废水常呈现使人厌恶的外观,造成水体大面积污染,直接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和健康,因此控制工业废水尤为重要。
二、“危险废物”是真危险
在这起案件中,我们看到了一个概念——危险废物,这名字看上去是不是就很危险呢?对,还真是危险!
那什么是危险废物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危险废物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固体废物和液态废物:(1)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2)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需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彭某某、任某某非法收集、贮存、倒卖的工业废水,经鉴定就属于危险废物。我们说危险废物真危险,其实就是指它的巨大危害性:
(1)破坏生态环境。随意排放、贮存的危废在雨水地下水的长期渗透、扩散作用下,会污染水体和土壤,降低地区的环境功能等级;
(2)影响人类健康。危险废物通过摄入、吸入、皮肤吸收、眼接触而引起毒害,或引起燃烧、爆炸等危险性事件; 长期危害包括重复接触导致的长期中毒、致癌、致畸、致变等;
(3)制约可持续发展。危险废物不处理或不规范处理处置所带来的大气、水源、土壤等的污染也将会成为制约经济活动的瓶颈。
正因为危险废物真危险,所以国务院专门制定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一切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和处置经营活动的社会主体,都必须按照该行政法规的规定依法进行。
2018年5月30日,生态环境部已就《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和《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的修订发函相关单位征求意见,相信不久这两项新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就会正式颁布实施,届时,对于危险废物的鉴别将会更加科学、规范、有效,一定会让危险废物无处遁形。
来源:今日花都(ID:hdbnews)
图文:理聪 通讯员 江珊
编辑:花小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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