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预付款消费随意增加对消费者权利的约束
据区消委会统计
我区2018年上半年
累计受理投诉举报7677宗
按时办结率100%
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约466.25万元
从消费领域来看
受理的投诉举报主要集中在
日用百货、家用电器、生活服务
装修服务、交通工具五大类
占投诉总量的69%
你曾经在消费过程中遇到烦心事吗?
是否进行了投诉?
看看下面这些花都街坊
在消费中遇到的陷阱
看看自己是否也中过招?
没中过招的街坊们
也要提高警惕了噢!
典 型 案 例
市民黄先生在某次车展活动上体验过某型号小汽车后,2017年10月在某4S店订购了某型号小汽车,向商家要求除了颜色要与展示车辆一致。
2018年4月提车后,未注意商家所提供的提车清单,直到5月27日才发现,该车未配备电动座椅,认为商家误导消费、有欺诈行为,要求商家进行退货或者更换成有电动座椅的车型。
经了解,商家表示从预订、交车到上牌,消费者全程参与,并未对该车型有异议,而是驾驶一个月之后反映与心理预期有偏差,合同上注明车型事项,消费者同意并签字,所以商家不同意退货。
消费者认为自身不懂车、没有注意的前提下,商家并未起到提醒作用,认为其未尽告知义务。经多次调解,该投诉得到解决。
案例分析:
一、要理性,消费应当保持理性与心理偏好匹配,对商品属性和心理预期进行事先匹配查看之后,再行完成消费行为。
二、要谨慎,仔细查看购销合同,作为完全民事行为人应当谨慎合理消费,莫图一时爽快。
三、要合理,维权要合理,明晰自身维权根据和目的,妥善保存购物凭证,发现问题及时维权。
在消费中
预付款的形式很常见
但往往“坑”很多~
01
预付款消费随意增加对消费者权利的约束
刘小姐反映其于2018年2月通过某美容美发店购买预付卡,价格:500元,有银行刷卡支付记录,预付卡用户名:刘某某。
商家在其付款后才告知预付卡有一年的使用期限,若过期后卡内余额还未消费完毕,余额将不再有效。如其想继续使用卡内余额,可在到期后充值数百元续期。
刘小姐认为商家在销售前并无说明有效期,如此处理显失公平。
02
商家转手后原预付卡无法正常使用
黄女士于2018年1月在某美甲店办理预付消费卡,充值了1000元,当年3月商家搬走,该地址被另一家新开业美容院租下,开展美容服务,黄小姐无法在该店使用预付卡。
03
商家对消费者没有足够的提醒
市民黎小姐于2018年4月2日在某通讯器材店购买了一台华为6S手机,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手机照片毫无预兆就丢失了,手机通话有杂音,经华为总部检测部门,检测结果该手机于2017年12月4日已激活使用。
现要求商家赔偿手机价格全额1080元,商家拒绝,问题未解决。
根据消费者提供的手机检测报告显示,该华为手机激活时间为2017年12月4日,而消费者购机时间为2018年4月2日。
商家没有在消费者购机时说明该手机已经提前激活,对消费者没有足够的提醒。经调解,商家同意退回1080元给消费者,最终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04
办理预付卡时收款容易,退款难
市民称其于2018年5月在某健身游泳会所办理了健身卡,办卡后商家因某些原因,开业时间一拖再拖,与商家进行沟通,对方无法提供到准确的开业时间,其提出退费却遭到拒绝。
预付卡在给消费者带来
实惠的光鲜靓丽外表下
隐含着安全风险
街坊们在消费时要小心~
风险提示:
●一、办卡后商家不按办卡时的承诺服务,或服务质量变差,有的甚至随意涨价,服务缩水,让消费者进退两难。
●二、经营者将店铺转给他人时,双方责任关系不明确,原预付卡不能继续消费,或只能折价消费。
●三、办卡时收款容易、退款难。
●四、部分商家在已经出现经营不善、经营场地租赁到期或经营手续不齐全等情况下,仍然推销预付费卡,而后携款外逃,导致消费者上门消费面对“人走楼空”的尴尬境地。
●五、霸王条款转嫁了商家应承担的责任和风险。如,恕不退、不换、遗失不补、商家保留最终解释权等。
为避免类似事件发生,消委会建议广大消费者在进行预付式消费时要注意以下五点:
●一、消费者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选择知名度高、信誉好、经营佳的商家进行预付消费。
●二、选择使用周期较短的卡种,减少时间过长带来的不确定因素。
●三、不要一次投入太多,减少财产损失的风险。
●四、签订消费书面合同,不要轻信商家的口头承诺。办卡后,要保存好小票等证据。
●五、一旦选择了某一种预付约定服务,应按照预付约定条款及时消费,并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发现异常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咨询或投诉。
看了这么多案例
真是叫人捏把汗
大家一定要睁大眼睛看清楚
千万不要像以上案例一样
掉进商家的陷阱里!
接下来小编给大家分析下
我区这么多投诉举报的案件
整体呈什么趋势
有什么特点
(1)数量持续高增长。
数据显示,我区投诉举报总量都呈数倍增长的态势,究其原因主要有四:
一、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市场主体大幅增长;
二、城乡居民消费能力不断提高;
三、辖区居民维权意识不断增强;
四、举报群体不断扩大,有一些以公司形式运作,“效率高、产量大”,全国互联网平台上线后,收到大量举报人反映的投诉举报。
(2)消费投诉处理难度较大。
随着网络媒体的蓬勃发展,消费者获取信息的渠道增多,提出诉求的途径也相应扩大,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过去消费者群体的弱势地位。
同时伴随着社交媒体的畅通、消费者维权意识的增强、诉求得到实现的要求强烈,基层处理消费投诉的难度和压力也不断增加。
(3)网络消费越来越火,除去举报人的网络举报,我区的实体店消费投诉仍然比网络消费的投诉数量要多。
投诉的热点主要集中在汽车、手机、服装鞋帽、装修建材和预付式消费等方面。
手机投诉主要分布在新华街、狮岭镇等辖区,投诉类型是涉嫌销售假冒伪劣、无合法来源手机及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捆绑销售合约手机等行为。
而随着预付式消费在目前商业活动中已成为热点消费方式的原因,其投诉量也随之有所上升。
小编提醒大家
当自身合法权益遇到侵权时
要及时拨打12345投诉电话
如遇发卡企业突然关门并且无法联系
涉嫌诈骗的
应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
还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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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今日花都(ID:hdbnews)
图文:李继宗 通讯员 凌颖贞
编辑:花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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