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广州市流溪河流域保护条例》规定,除符合流溪河流域综合规划和河道岸线利用管理规划的防洪、抗旱、供水、水环境综合治理、水域环卫保洁等公益性建设项目外,禁止在流溪河流域河道管理范围内新建、扩建住宅、商业用房、办公用房、厂房、宾馆酒店等其他建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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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事】不遵守这项规定,花东某水上乐园被强制拆除!
8月30日
花东镇组织各部门力量
对流溪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建筑
“开森水上乐园”进行强制拆除
截至9月3日
该乐园游泳池面上乱搭建
及硬地面已基本拆除完毕
拆除面积4500平方米
但当事人不遵守规定
涉嫌利用农耕土地兴建商业设施
在查处过程中
不积极配合,逃避执法
在区河长办统筹协调下
花东镇会同区城管、水务、国规部门
组织对该“水上乐园”违法建筑
进行了强制拆除
今年以来
为坚决打好违法建设清拆和水污染防治攻坚战
区城管局加强巡查督导
全力推进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建筑清拆工作
保持严查严控违法建设高压态势
为建设生态美丽花都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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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今日花都(ID:hdbnews)
图文:舒仕雄 通讯员 城管宣
编辑:花小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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