猜你喜欢
【城事】违法还敢暴力抗法,这两个案例告诉你后果!
近期
花都交警大队执勤警力在查处违法行为时
遇到执法对象暴力抗法
造成三名执勤警力受伤
目前,暴力抗法者均受到了法律惩罚
8月4日上午,交警一中队执勤警力在狮岭大道太子广场路段开展交通违法整治行动过程中,遇一名中年妇女黄某驾驶一辆无号牌轻便两轮摩托车行驶至查车卡点时突然停车,将车辆开上人行道企图逃避查处。
一中队执勤警力见状马上上前制止,并要求黄某下车配合检查。然而,黄某不仅不配合执法还大声嘶喊交警执法不公、抢其车辆并不断煽动周边群众起哄。执勤警力稳定好黄某情绪后要求其出示相关证件配合查处,在对其开具强制措施凭证时,黄某突然出手抢走证件并试图开车逃脱,执勤警力立即将其包围并呼叫支援。随后,合益派出所民警到场对其进行解释和教育,但黄某仍然情绪激动。
为避免事态扩大,执勤警力欲将黄某带回作进一步处理,此时黄某极力反抗,并张口撕咬民警,造成民警手臂被咬伤。随后,黄某被执勤警力强制带回作进一步处理。经审,黄某对其妨碍执法的行为供认不讳,现已被行政拘留十天,并处罚款五百元。
9月11日上午,交警一中队执勤警力在站前路广州北站路段查处五类车交通违法行为。在对一辆无牌轻便两轮摩托车进行查处时,摩托车车主将车辆停放在执勤点后无视执勤人员的劝阻自行离开,期间对执法人员进行言语辱骂。
执勤人员多次警告其配合查处无效后,上前欲将其带回中队作进一步处理,此时摩托车车主情绪激动,激烈撕咬民警。在制止过程中,导致一名民警膝盖骨受伤、一名辅警手指被咬伤。
随后,摩托车车主被执勤警力合力制服后带回作进一步处理。经审,摩托车车主对其妨碍执法的行为供认不讳,现已被行政拘留十天。
执法交警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受法律保护,当事人应依法服从。当事人如有疑问或对处罚存在异议,可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诉、投诉或行政复议、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市民在路上实施交通违章后,请理解和配合交警执法,不要与执勤交警发生冲突,切勿实施暴力抗法的行为,以免为此付出代价。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来源:今日花都
图文:冯理聪
编辑:花小圆
如需转载请标注来源:今日花都
觉得不错,请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