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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贿选、侵吞征地款!花都5名涉恶村“两委”成员被立案审查!

今日花都 2022-01-15


村‘两委’干部的所作所为无法无天,(区纪委监委)抓了他们,就维护了村集体的利益,真是帮我们出了一口恶气。


在获悉汤国星、林耀华等村“两委”干部被广州市花都区纪委监委立案审查后,花都区炭步镇石南村的党员群众无不拍手称快。


今年以来,广州市花都区纪委监委在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查处了石南村群众实名举报该村“两委”干部涉嫌侵害群众利益、涉贪涉恶等问题,对石南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汤国星等5名“两委”成员立案审查。



近年来,花都区炭步镇石南村部分群众多次实名举报,反映石南村多名“两委”干部侵吞集体征地补偿款,数十亩村集体留用地去向不明等多个问题。


花都区纪委监委迅速成立专案组开展调查。专案组梳理了2008年以来石南村历次征地详细情况,很快发现了“端倪”。


2013年,因炭步镇新建垂裕小学需要,决定在石南村征收部分集体土地,其中包括李某某(广东南海人)租赁经营的约75亩花木场。


根据征地公告,此次土地征收的截止日期为2014年6月30日,而李某某的租赁合同将于2013年12月31日到期。2013年12月10日,石南村与承租人李某某达成了补偿协议,补偿款共计229万元,李某某获全部补偿款的90%即206万元,石南村集体获23万元。


“达成协议的时机颇有些耐人寻味,石南村‘两委’干部貌似真是‘重合同、守信用’”专案组人员说。随着调查的深入,更多细节被揭露出来。


2014年1月27日,石南村将206万元青苗补偿款转账到李某某的银行账户中。第二天,李某某将上述款项转至其在南海区的银行账户。29日,李某某提现185万元。同日下午,汤国星在银行分别存入现金9万元、10万元。


临近春节,

李某某一次性提取近200万元的现金,

难道是有什么特殊用途吗?

汤国星又怎么突然有一笔大额现金存入银行呢?


揭开

谜底


“押着”租户取走140万补偿款


专案组立即锁定目标,在花都区公安分局的协助下,将李某某带回配合调查,终于弄清了“蹊跷”的征地事件始末。


“李老板,这次征地每亩给你8000块,剩下的由我们来处理。”2013年5月,石南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汤国星、第八经济社社长林海文等人找到花木场老板李某某,“商谈”土地征收事宜。


“我的花木成本都拿不回来,能不能再高一些?”李某某试探着讨价还价。


“8000就8000,没得数讲。不然我们就明年再征,让你一分钱都拿不到。”汤国星恶狠狠地说。抱着能得一点算一点的想法,李某某同意了上述补偿单价。


2014年1月29日,汤国星、林海文和另一位村民林保来(石南村妇女主任任玉葵的丈夫)亲自“押着”李某某来到银行,取出185万元后,林海文便将其中的140万元装入事前准备好的两个旅行袋,扬长而去。


“黑村官”:贿选近十年 组团攫取私利


花都区纪委监委继续扩线调查,查清了以石南村原村委会主任、现任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汤国星,原党支部书记林耀华(2014年退休)等为首的石南村数名“两委”成员利用贪腐得来的钱组团弄权,在2008年以来历次换届中搞拉票贿选,干扰农村基层换届工作等。石南村现任6名“两委”班子成员中,除一名2017年换届新当选委员外,全部被立案审查。


据初步查明,2008年至今,汤国星涉嫌收受李某某等人所送财物共计人民币160余万元;林耀华涉嫌收受现金共计50万元;石南村委“两委”其他干部林钜池、汤路基(2018年5月过世)、汤允静和任玉葵涉嫌共收受现金80万元,第八经济社社长林海文收受现金40万元等。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调查过程中。




来源:今日花都(ID:hdbnews)

图文:广州市花都区法院

编辑:花无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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