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辅助警察公告
根据审判、执行工作需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辅助警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人数及工作职责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1.审判辅助人员8名;
2.司法辅助警察6名。
(二)工作职责
1.审判辅助人员:在法官的指导下履行审查诉讼材料、组织庭前证据交换、接待案件诉讼参与人、准备与案件审理相关的参考材料、协助法官进行调解以及草拟法律文书等职责;承担案件排期、庭前准备、庭审记录、法律文书送达、办理阅卷、卷宗移送、信息录入、归档、司法公开工作及法官交办的其他事项。
2.司法辅助警察:维护审判秩序;对进入审判区域的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刑事审判中押解、看管被告人或者罪犯;配合实施强制执行措施,辅助执行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机关安全保卫和涉诉信访应急处置工作;完成法警大队领导交办的其他警务辅助工作。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可靠,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没有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没有参与邪教活动。
(二)学历要求
1.报考审判辅助人员职位的应具备普通高等院校法学类专业(A0301、B0301)、计算机类专业(A081203、B080901、B080902、B080903、B080904、B080909)、汉语言文学(A050103、B050101)、新闻学专业(A050301、B050301)、管理类专业(A120401、B120401、B120402、A120503、B120502)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2.报考司法辅助警察职位的应具备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三)年龄要求
30周岁以内(即1988年10月30日后出生)。
(四)司法辅助警察岗位特别要求:性别要求为男性;身高168cm以上。
(五)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
(六)身体健康,符合岗位工作要求。
(七)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以及有犯罪记录、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现场确认
1.网上预报名方式:通过网络下载《报名表》(附件),填写后连同本人身份证扫描件、学历证明的扫描件、并上传近期一张正面免冠2寸电子照片(35×45毫米、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压缩后(文件名为本人姓名)发送至花都法院邮箱:hdfyzp@163.com。《报名表》可在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门户网站(http://www.gzhdcourt.gov.cn/)下载(进入后,公示信息-招聘公开)。
2.网上预报名从即日起开始,截止时间:2018年10月28日。
3.现场确认时间:2018年10月29日(星期一上午8:40至12:00,下午2:40至5:00),咨询电话:020-66850907。
4.现场确认地点: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新华路26号)。
现场确认时,应聘人员须本人前来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本、工作经历证明等与应聘职位条件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存档备查。
符合参加考试资格的人员名单,于10月31日在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门户网站予以公布。
5.领取准考证时间:2018年11月2日(星期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00),地点:花都区人民法院(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路26号)。
现场受理代领准考证,代领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应聘人员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及应聘人员的身份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作自动放弃考试。
应聘人员应符合公布职位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二)考试
审判辅助人员考试采取计算机操作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司法辅助警察考试采取计算机操作测试、体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计算机操作测试、体能测试及面试均由本院自行组织进行。计算机操作测试满分为100分,按30%计入总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按70%计入总成绩。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报考司法辅助警察的体能测试须达到合格以上),低于60分不予聘用。根据计算机操作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拟招聘职位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如达不到设定的比例,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1.计算机操作测试
(1)计算机操作测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计算机操作测试内容:计算机操作能力、打字技能等。(打字速度标准每分钟不低于100字)。
考生计算机测试成绩及面试具体安排在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门户网站公布(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体能测试内容:参照《司法警察体能标准》设置。
3.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及体检名单在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门户网站予以公布,考生可进入网站查询。
考试成绩一年内有效,如岗位出现空缺,可按成绩从高到低按顺序进行补录。
四、体检
在考试总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考《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五、考察与公示
由招聘单位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历情况、工作实绩和计生等。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如考察不合格,可在总成绩合格和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提供学历(学位)鉴定证明后,办理聘用手续,并由用人单位填写《广州市花都区政府雇员与聘用人员聘用审批表》报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法规实行合同制管理。试用期一个月。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续聘。
七、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待遇: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工资定额包干为8万元/年(含五险一金、加班工资、绩效工资);2.具有大专学历的工资定额包干为6万元/年(含五险一金、加班工资、绩效工资)。
本公告由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20-66850907)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2018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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