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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事】花都广场一遛狗主人没牵好绳致狗伤人,被罚6000多元!

今日花都 2022-01-14


年近六十的花都街坊阿伟在广场散步时

被一只没有牵狗绳的狗攻击并咬伤

因赔偿费用协商不成

阿伟将狗主人一纸诉状告上法院


事件回顾

  据阿伟回忆,去年8月21日0时30分许,他散步到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花都广场时,一只狗突然挣脱绳子并攻击他,阿伟受到惊吓、躲闪不及,被黑熊犬咬伤左侧腰部。狗主人阿民随后陪同阿伟去医院治疗,并支付了入院治疗费368.42元,之后的治疗费用拒绝支付。此后,阿伟称他经常出现头晕头痛等症状,多次电话联系协商,阿民都未接电话


  阿民辩称,事发时他坐在花丛拐角的路基位置看手机,狗绳坐在屁股下面,狗突然跑出去后,他才抬头看到狗咬到阿伟的左侧腰部了,当时伤口没有流血,就诊后,阿伟同意不打免疫球蛋白。第二天,阿民致电阿伟称他同事被狗咬破手指都获赔8000元,希望去打免疫球蛋白,两人协商无效,阿伟便报警。派出所调解未成功。


  阿伟要求阿民赔偿医药费、交通费、误工费、营养费、伤残补偿金以及精神损失费等合计损失16950.14元,并支付治疗后的全身检查费用800元。


法院判定

  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亡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本案中,阿伟被阿民饲养的狗咬伤,阿民作为动物饲养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阿伟索偿的损失应以法律规定及其提供的合法有效证据计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并参照广东省2017年度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


  最终,法院判决阿民赔偿医疗费1849.88元、交通费98.5元、误工费3600元、营养费2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00元,共计六千余元。阿伟要求支付治疗后的全身检查费用800元,但没有提供相关证据,法院不予支持。

温馨提醒被咬后,这样才能让它立刻松口!


找到身边任何棍棒类的硬物

用最大的力气

对着狗的侧脸横着一棍抡下去

击中耳朵和眼睛一带

(类似人的太阳穴部位)

此部位的冲击会让狗非常疼

从潜意识里产生害怕心理

最容易松口跑开

记住!动作一定要快、准、狠!


被狗咬伤后的处理方法

冲洗

咬伤后必须马上进行处理,找到水源,用干净的冷水冲洗伤口,最好是流动的水。如果有肥皂可以用肥皂水清洗,把伤口上的病菌彻底的清洗干净,最少要冲洗20分钟时左右。


挤出周围血液

在冲洗伤口的过程中,要用双手挤压伤口的四周,将被感染的血液完全得挤压出来。不要让伤口上面残留着病菌。


消毒

清水冲洗干净以后,用医用的消毒药品对伤口进行消毒擦拭,如酒精,碘酒等。


注射狂犬病疫苗

去正规医院去接种狂犬病疫苗,接种一般为1、3、7、14、30天注射狂犬疫苗注射是周期性的,一定要及时的去医院注射。


这些凶恶猛烈的大型犬

最容易扑咬宝宝!

请记住它们的长相——

……

如果看到一只狗有以下表现

那很可能是它要咬人的征兆

此时千万别靠近!


没有坏的宠物

只有不负责任的主人



近年来宠物风潮兴起

涉犬纷争增加

“人与狗”的摩擦

其实是“人与人”的问题

遛狗拴绳,不仅是对他人的尊重

更是对宠物犬负责任的做法



来源:广州参考、中山市公安局

编辑:花小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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