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阿伟回忆,去年8月21日0时30分许,他散步到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花都广场时,一只狗突然挣脱绳子并攻击他,阿伟受到惊吓、躲闪不及,被黑熊犬咬伤左侧腰部。狗主人阿民随后陪同阿伟去医院治疗,并支付了入院治疗费368.42元,之后的治疗费用拒绝支付。此后,阿伟称他经常出现头晕头痛等症状,多次电话联系协商,阿民都未接电话。
阿民辩称,事发时他坐在花丛拐角的路基位置看手机,狗绳坐在屁股下面,狗突然跑出去后,他才抬头看到狗咬到阿伟的左侧腰部了,当时伤口没有流血,就诊后,阿伟同意不打免疫球蛋白。第二天,阿民致电阿伟称他同事被狗咬破手指都获赔8000元,希望去打免疫球蛋白,两人协商无效,阿伟便报警。派出所调解未成功。
阿伟要求阿民赔偿医药费、交通费、误工费、营养费、伤残补偿金以及精神损失费等合计损失16950.14元,并支付治疗后的全身检查费用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