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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花都这31处文物建筑可开发利用!这些村大有可为!
广州乡村可开发的文物建筑资源究竟有多少?
近期
广州发起对乡村可开发文物建筑资源的
“家底”大盘点,结果如何?
根据市文广新局公示的《广州市乡村可开发文物建筑资源目录》(下称《目录》),广州市乡村现有各级可开发文物建筑资源总计413处。
包括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家级)3处、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省级)7处、广州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市级)51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区级)48处、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一般)304处。
《目录》显示,
花都区总计有31处
乡村可开发文物建筑资源,
其中包括1处国家级、4处省级、
14处市级和12处区级,
含金量颇高。
炭步镇塱头古村
找到你们村的了吗?
不要小看这些文物建筑
将来可大有作为~
挖掘亮点 活化利用
广州市文广新局总工程师刘晓明提出,针对乡村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各区应全面掌握辖区内乡村不可移动文物的整体情况,高度重视乡村文物的安全问题。
其次,要重点摸查乡村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目前的状况,列入文物保护工作的重点任务。要积极发掘乡村文物可开发、可活化利用的亮点,推动乡村红色革命遗址的保护与利用,讲好广州故事。
三华村
与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相衔接
专家组建议,《广州市乡村可开发文物建筑资源目录》应在已公布的广州市行政村范围之内来筛选,并与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相衔接,建议在目录中标注文物建筑的现状情况,明确设定为“现已开发利用”和“完好/基本完好可开发”两项,便于后续开展保护利用工作,延续历史文脉。
洛场村
纳入规划 逐步恢复历史风貌
关于划定历史文化保护线问题,广州市文广新局与市国规委村镇处、名城处的负责人进行了协商,要求各区文物部门会同规划部门加快推进乡村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工作,并将文物保护控制要求纳入城市规划,逐步恢复文物固有的历史环境风貌。
来源:广州市文广新局、文化花都
编辑:花小圆
如需转载请标注来源:今日花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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