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广州市花都区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2019年1月3日广州市花都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广州市花都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广州市花都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定于2019年1月27日下午举行预备活动和召开预备会议,1月28日上午会议开幕,1月30日下午会议闭幕。
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议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广州市花都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三、审查广州市花都区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广州市花都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广州市花都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1名,补选广州市花都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2名。
八、投票表决2019年民生实事项目。
九、表决各项决议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