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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观】花山一农业大棚私自改建?城管:强制拆除!

今日花都 2022-01-14

  

近期以来,花都的拆违工作

一直在有序地进行中

1月11日上午,

花山镇对平东村一“大棚房”

依法进行强制拆除


↓↓↓

据了解,平东村2队村民危某2008年开始承租平东村机场高速北沿线,距离沿线50米、面积约10亩的地块,一直未开发使用。


2011年开始在社员要求下开始开发使用,2012年4月办理了农用设施调整,用于农业种养殖使用,但当事人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借农业大棚之名,对农用地进行硬底化建设,用于物流仓库出租。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对“大棚房”问题开展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的相关精神,花山镇城管、综治、派出所、规划、国土等多部门联合行动,对该“大棚房”违章建筑依法进行强制拆除,行动共拆除“大棚房”面积7000多平方米。



  下一步,花山镇人民政府将对辖区内违法违规的“大棚房”开展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确保完成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下达的整改任务。


“大棚房”改建、占用耕地违建…… 

属于违规违法行为

拆你没商量!
相关政策法规:

  

所谓“大棚房”问题,是指一些地方的工商企业和个人借建农业大棚之名,占用耕地甚至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别墅、休闲度假设施、商品住宅等非农设施的违法违规行为。


国土资发【2014】127号文件明确规定:设施农用地不得改变土地用途,禁止擅自或变相将设施农用地用于其他非农建设;不得超过用地标准,禁止擅自扩大设施用地规模或通过分次申报用地变相扩大设施用地规模;不得改变直接从事或服务于农业生产的设施性质,禁止擅自将设施用于其他经营。




来源:今日花都

图文:理聪

编辑:花小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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