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聚焦】花都低保今年再次提标!7月1日起,按新标准直接发放!

今日花都 2022-01-15



自2019年1月1日起

花都区城乡低保标准

提高到1010元/人/月

自实施低保制度以来

城乡低保标准增幅达到359%与742%

好消息又来啦~~

据花都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预计2019年7月1日起

按新标准直接发放各项救助金



  根据《关于建立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制度的通知》(花府〔1997〕71号),花都区自1998年1月1日起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城镇低保标准为220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为120元/人/月,自2015年1月1日起统一城乡低保标准为650元/人/月,前后历经15次提标2019年1月1日起,我区城乡低保标准提高到1010元/人/月,自实施低保制度以来城乡低保标准增幅达到359%与742%。


2019年

花都区按上级通知不断提高救助标准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950元/人/月提高到1010元/人/月
城乡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提高,从1425元/人/月提高到1515元/人/月
城乡低保、低收入对象分类救济金按提标后低保标准的20%计算,即从190元/人/月提高到202元/人/月
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在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6倍和现行供养标准间择高享受,即城镇特困供养标准为1721元/人/月,农村特困供养标准为1751元/人/月
孤儿养育标准从2263元/人/月提高到2406元/人/月
成年流浪乞讨受助人员基本饮食标准从570元/人/月提高到606元/人/月
未成年受助人员标准从665元/人/月提高到707元/人/月


    


  据了解,截止2019年5月,全区在册城乡低保对象2206户4555人,累计发放低保救助金1522.29万元,低收入困难家庭417户1116人,低保低收入困难对象合计5671人,占户籍人口的0.7%。


  向花都区低保、特困人员、低收入等困难家庭发放春节慰问金、临时性价格补贴、污水处理费补贴、低保家庭无劳动能力补贴等共计524.53万元


新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预计按6月在册的低保人数

补发今年1-6月期间

实际享受待遇月份的新旧标准差额

计划全年新增救助资金为327.96万元

从2019年7月1日起

按新标准直接发放各项救助金


猜你喜欢

花都想要提升学历的注意了,现在申请最高可免3年学费!

【拆违】河涌违建、废弃养猪场……梯面拆除5处违建!

【好消息】花都一大型社区开通如约巴士,20分钟直达地铁站!

【招聘】年薪最高10万!花都招聘6名禁毒社工!

【十佳赏花地】③千亩桃园:这个初夏,赏花吃桃!玩就对啦~


来源:今日花都

图文:李继宗 通讯员:周光义

编辑:花无缺

如需转载请标注来源:今日花都


觉得不错,请点在看↓↓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