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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散】花都公租房接受申请!租金每月15元/㎡,申请指南在这里~
好消息!
花都无房职工的福利来了~
8月27日,
花都区政府网发布了
《关于花都区2019年单位整体租赁新就业无房职工
公共租赁住房受理申请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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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标准是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5元,物业管理费是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5元。区住建局将根据申请及房源情况确定最终供应房源套数。
▲A栋户型平面图
▲B栋户型平面图
用人单位须提交以下申请资料:
(一)纸质资料
1.《广州市花都区2019年第一批单位整体租赁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汇总表》原件(加盖单位公章);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优先配租单位类型证明文件(如有则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创新标杆企业证书以及总部企业、高端专业服务业重点企业、“IAB”和“NEM”产业类企业、环卫部门、医疗部门等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二)电子文档(U盘报送)
1.《申请汇总表》Excel文件;2.《申请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版PDF文件;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版PDF文件;4.优先配租单位类型证明文材料复印件(如有则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版PDF文件。按照先申请先分配、供需匹配、职住平衡等原则进行分配。
(二)分配时优先向高新技术企业、创新标杆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以及政法、医疗、交通、环卫等基本公共服务部门和政府批准的其他单位、经我市认定的总部企业、高端专业服务业重点企业、纳入我市优先扶持发展的“IAB”和“NEM”产业类企业分配,满足上述单位需求后仍有剩余房源的,面向其他法人单位分配。
(三)当房屋需求大于供应时,按照职住平衡、供需匹配、适当调剂原则分配。一是结合考虑单位所在地就近分配;二是原则上按各单位对各房源点申报的需求套数比例进行分配;三是根据申请单位意愿适当调剂分配至需求不足的房源点。
(二)分配结果在花都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并短信通知单位联系人。分配结果公布后,将通知获配租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并办理入住。
(三)若获得配租,单位须在接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领取租赁合同,并在10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交回,逾期未领取或未交回租赁合同视为放弃配租。
下载申请表,
可点击文末“阅读原文”登录政府网查询下载
这么好的消息,
赶快奔走相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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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花都区政府网
编辑:花无缺
如需转载请标注来源:今日花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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