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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快人心!花都这个黑社会性质组织头目一审获刑16年6个月!
案件回顾
2019年11月30日,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刑事法庭对以花都区赤坭镇瑞岭村原村委书记、村委会主任彭美林为首的11名涉黑犯罪嫌疑人公开开庭宣判,其中主犯彭美林因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等6项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6个月,其余10人分别被判处1年4个月至7年6个月有期徒刑不等,至此,盘踞在花都区赤坭镇瑞岭村长达5年之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已彻底覆灭。
据了解,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花都区纪委监委始终保持惩腐打“伞”高压态势,将群众“痛点”作为工作重点,聚焦基层党建、基层治理、生态环保、交通运输及扶贫攻坚等领域,严肃查处把持基层政权、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漠视群众利益等黑恶腐败问题及保护伞问题,坚持打“伞”破“网”,截至今年11月,共处置涉黑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88条,立案45件,处分33人,移送司法机关11人。
“既要铁面执纪,坚持反腐打‘伞’同频共振,也要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对彭美林案件背后存在的相关职能部门失职失责问题我们也绝不轻视。”花都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说。
在联合公安机关对彭美林等人涉黑涉恶问题立案调查的同时,花都区纪委监委同步联合区委组织部对赤坭镇党委违规吸收有犯罪前科的彭美林入党情况开展责任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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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州日报
编辑:花小圆
如需转载请标注来源:花都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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