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
关于全力防控疫情支持企业稳定发展
若干措施的通知
一、疫情防控一级应急响应期间,涉及疫情防控相关的生物制药、医疗器械、医疗卫生、医疗设备及其相关交通、水利、电力、通讯、供水和应急安置等项目急需使用土地的,可以先行使用土地。其中,属于永久性建设用地的,可同步办理规划、用地等手续,并在疫情结束后6个月内完善相关手续;属于临时使用的,用地单位承诺在疫情结束后6个月内恢复原状并交还原土地使用者使用,不再办理临时用地审批手续。
二、在疫情防控期间,优化重大基础设施、民生设施等在建和新建项目临时用地手续。因复工复产需要临时使用土地的,不涉及占用禁建区、林地或永久基本农田的,用地单位出具承诺书,在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提供复垦方案及其他临时用地申请材料并缴纳临时用地相关费用的,可先行批复使用临时用地。
三、在疫情防控期间,自动顺延相关履约期限。一是涉及临时用地复垦到期的,临时用地复垦期限予以自动顺延,待疫情结束后立即开展复垦工作。二是暂不开展实地履约巡查,对于受疫情影响未能按期交地、动工、竣工的,疫情持续期间不计入违约期,待疫情结束后,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指导、协助用地单位按规定延长履约期限。
四、疫情防控期间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延期使用手续的,可在疫情解除日起1个月内申请办理延期使用手续,不受证件使用有效期届满前30日申请的限制。
五、在疫情防控期间,涉及疫情防控、新建重大产业项目,开通行政审批服务“绿色通道”,一对一专人服务。一是对于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但次要材料缺少或材料内容有欠缺的建设项目,予以“容缺受理”。二是推出设计方案环节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环节合并办理,并优先办理方案技术审查和规划放、验线服务。
六、强化“互联网+政务”线上服务,全面实行“不见面”审批。申请人可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portal/branch-hall?orgCode=MB2D07013)提交申请材料,对按规定确需提交纸质材料原件的,可在线提供电子材料后先行办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将及时审批办结申请事项,并可将结果证照邮寄至申请人。
七、疫情防控相关企业的登记业务,一律简化流程,优先从快办理。一是推行“不动产登记+金融服务+互联网”模式,涂销抵押登记、抵押登记和换证登记等业务网上申办。通过资料线上传送、邮寄权证到家等方式,使银行代办“零跑动”进一步升级为无纸化“零跑动”。企业无需前往登记中心,直接到相关银行即可抵押贷款“一件事”办到底,做到线上受理当天办结。
八、推进“不动产登记+企业服务”,取消企业间非住宅网签环节,现场设立企业专窗受理,专人、专线、专区办理,从登记前、登记中到登记后为企业全流程提供绿色通道服务,确保企业间房地产交易登记非批量案件受理后60分钟办结。
本通知执行期为自发布之日起至疫情结束,疫情结束后本通知自动失效,本通知已明确执行期的按通知规定的时限执行。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
2020年2月10日